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研究——以洛陽市為例
發(fā)布時間:2017-09-24 10:44
本文關(guān)鍵詞: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研究——以洛陽市為例
【摘要】:經(jīng)濟學上的科斯定律提出,市場發(fā)生的問題只能由市場制度本身去解決,任何其他外部因素,如政策法規(guī)都不能起到?jīng)Q定性作用。這一理論也適用于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我國從新加坡市公積金制度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過去二十年的運行中,在我國的住房市場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但是也暴露了一些問題,特別是隨著近期全國一些城市房價的上漲,老百姓買房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然而以解決住房保障為目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卻沒有起到預期中作用。
【作者單位】: 河南大學商學院;
【關(guān)鍵詞】: 住房公積金 住房保障 制度缺陷
【分類號】:F299.23;F832.479
【正文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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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9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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