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和2017年甘肅酒泉花城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服務價值
發(fā)布時間:2024-03-10 09:47
采用市場價值法、成本替代法和影子工程法等,從供給服務、調節(jié)服務和文化服務價值3方面,估算了2013年和2017年甘肅酒泉花城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系統(tǒng)服務價值,并對二者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表明,甘肅酒泉花城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系統(tǒng)服務價值由2013年的1.906×108元增加至2017年的1.121×109元;與2013年相比,2017年濕地的供給服務價值、調節(jié)服務價值和文化服務價值分別增加80.38%、504.62%和798.59%;濕地生態(tài)系統(tǒng)服務價值由大到小排序由2013年的保土固沙、調節(jié)氣候、調洪蓄水、維持生物多樣性和凈化水質轉變?yōu)?017年的保土固沙、維持生物多樣性、調節(jié)氣候、旅游休憩和調洪蓄水。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1 材料與方法
1.1 研究區(qū)
1.2 評價指標體系
1.3 數(shù)據(jù)
1.4 方法
1.4.1 供給服務價值
1.4.2 調節(jié)服務價值
1.4.3 文化服務價值
2 結果與分析
2.1 供給服務價值
2.1.1 社會保障服務價值
2.1.2 物質生產服務價值
2.2 調節(jié)服務價值
2.2.1 固碳釋氧服務價值
2.2.2 調節(jié)氣候服務價值
2.2.3 防風固沙服務價值
2.2.4 維持生物多樣性服務價值
2.2.5 調洪蓄水服務價值
2.2.6 凈化水質服務價值
2.3 文化服務價值
2.3.1 科研宣教服務價值
2.3.2 生態(tài)旅游服務價值
2.4 2013年與2017年各項服務價值的比較
3 結論
本文編號:3924606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1 材料與方法
1.1 研究區(qū)
1.2 評價指標體系
1.3 數(shù)據(jù)
1.4 方法
1.4.1 供給服務價值
1.4.2 調節(jié)服務價值
1.4.3 文化服務價值
2 結果與分析
2.1 供給服務價值
2.1.1 社會保障服務價值
2.1.2 物質生產服務價值
2.2 調節(jié)服務價值
2.2.1 固碳釋氧服務價值
2.2.2 調節(jié)氣候服務價值
2.2.3 防風固沙服務價值
2.2.4 維持生物多樣性服務價值
2.2.5 調洪蓄水服務價值
2.2.6 凈化水質服務價值
2.3 文化服務價值
2.3.1 科研宣教服務價值
2.3.2 生態(tài)旅游服務價值
2.4 2013年與2017年各項服務價值的比較
3 結論
本文編號:392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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