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6-22 08:18
本文關鍵詞: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現行《行政訴訟法》的頒布與實施在我國民主與法治建設過程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不僅極大地促進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步伐,而且也對保護公民權益陽保障社會穩(wěn)定等方面發(fā)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然而,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fā)展以及社會公共行政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現行的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認定標準不僅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導致我國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問題愈發(fā)復雜七,導致行政訴訟被告范圍過窄、公權力救濟出現空白,浪費訴訟資源等諸多的消極影響,為行政訴訟被告的確定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弊端,F行行政訴訟被告資洛確認標準嚴重阻礙著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的健康發(fā)展,甚至可以說,已經成為了建設我國法治社會過程中的絆腳石。因此,為了更好地滿足建設法治社會的客觀需求以及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亟需通過重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認定標準來完善行政訴訟當事人制度使其能更好的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 本文以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確認標準為研究對象,在準確界定行政訴訟被告相關概念的前提下,立足于現行行政訴訟法關于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規(guī)定,分析其存在的不足,同時通過借鑒國外先進的行政訴訟理念,秉持方便訴訟、區(qū)分形式意義上的被告和實質意義一的被告、行政訴訟被告與行政主體相分離的原則,進而提出以行政公權力行為標準作為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并且進一步闡述行政公權力行為標準的內涵以及該標準下被告的確定問題和責任承擔問題,最后,對進一步完善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和行政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議,以期對我國相關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關鍵詞】:行政訴訟被告資格 域外行政訴訟制度 行政主體標準
【學位授予單位】:蘭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5.3
【目錄】: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8
- 緒論8-13
- 一、選題背景8-9
- 二、選題意義9
- 三、國外研究現狀綜述9-10
- 四、國內研究現狀綜述10-11
- 五、研究思路11-12
- 六、研究方法12-13
- 第一章 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含義與功能13-16
- 第一節(jié) 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含義13-14
- 第二節(jié) 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功能14-16
- 第二章 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現狀16-26
- 第一節(jié) 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現行法律規(guī)定及其評析16-19
- 一、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現行法律規(guī)定16-17
- 二、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評析17-19
- 第二節(jié) 行政主體理論標準的弊端19-26
- 一、違背行政訴訟的目的19-20
- 二、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問題復雜化20-21
- 三、行政訴訟被告范圍過窄21-22
- 四、忽略程序自身的價值22-23
- 五、“獨立財產”標準界定行政訴訟被告不當23-24
- 六、浪費訴訟資源24-26
- 第三章 域外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法律規(guī)定及對我國的啟示26-34
- 第一節(jié) 域外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法律規(guī)定概述26-30
- 一、大陸法系的行政主體與行政訴訟被告26-28
- 二、英美法系的行政主體與行政訴訟被告28-30
- 第二節(jié) 域外行政訴訟被告制度對我國的啟示30-34
- 一、方便訴訟是確立行政訴訟被告的主要標準30
- 二、行政主體與行政訴訟被告相分離30-32
- 三、區(qū)分形式意義上的被告和實質意義上的被告32-34
- 第四章 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重構34-47
- 第一節(jié) 重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的設想34-43
- 一、行政公權力行為標準的確立34-39
- 二、新標準下被告資格的具體認定39-42
- 三、行政公權力行為標準下責任的承擔42-43
- 第二節(jié) 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相關內容的立法完善43-47
- 一、對行政訴訟法受案范圍的立法完善43-45
- 二、對行政組織法的立法完善45-47
- 結語47-48
- 參考文獻48-51
- 致謝51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 前10條
1 馬懷德;;修改行政訴訟法需重點解決的幾個問題[J];江蘇社會科學;2005年06期
2 郭道暉;權力的多元化與社會化[J];法學研究;2001年01期
3 陶娟;論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J];前沿;2004年09期
4 黃亞洲;高安;陳默;;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及實證分析[J];前沿;2006年11期
5 賀晶;;淺議行政訴訟被告之確立標準[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6年01期
6 姜良好;;我國行政主體理論與行政訴訟實踐之間的博弈[J];商業(yè)文化(學術版);2009年02期
7 周偉;我國現行行政訴訟被告確認規(guī)則之反思[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年04期
8 李昕;中外行政主體理論之比較分析[J];行政法學研究;1999年01期
9 皮純協(xié),王叢虎;行政主體的行政法律責任的演進[J];行政法學研究;2000年02期
10 黃啟輝;論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定[J];行政與法;2003年07期
本文關鍵詞:我國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確認標準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4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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