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的定性定位與信訪的法治化
發(fā)布時間:2024-11-02 22:59
信訪是新中國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本意是發(fā)揮公民參與的作用。然而在實際運行過程當中,信訪制度的政治功能相對萎縮,救濟功能不斷增強。人們擔心信訪的權力"越界"會削弱司法機關的權威,阻礙國家的法治化進程。論者大多認為應恢復信訪的本來功能并通過立法把信訪納入法治框架之中,然而現實的信訪仍以向政府投訴和求助為主,權利救濟的色彩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變。因此,不妨轉換思路,把信訪機構提升為準司法的行政糾紛處理機構并賦予國家最高層級的最終裁判權,讓其能有效規(guī)范各級政府的行政權力,那么信訪就有了更加強大的糾紛化解功能。長遠來看,這樣能夠強化信訪權力監(jiān)督的政治功能,并能消除困擾黨政機關的上訪聚集現象,而且也可以減輕司法機關的訴訟和調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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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1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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