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體研究方法視域下對教育法治的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4-07-06 13:14
以新時代對教育法治提出的要求為背景,對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和教育法治分別闡述,探討在社會主體研究方法視域下教育法治可能存在的問題:法律法規(guī)的不完善導致社會主體意識不到位以及教育法治的"人治"觀念過重,為解決這兩個問題,從社會主體研究方法的角度提出加強社會群眾觀念認識、縮小"人治"擴大"法治"的建議,希望運用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實現(xiàn)高質量、高要求、高標準的教育法治,以期促進教育法治的和諧發(fā)展。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及教育法治的界定
(一)社會主體研究方法
(二)教育法治
二、社會主體研究方法視域下教育法治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guī)的缺失導致社會主體法治意識不到位
(二)教育法治實施效果不佳——“人治”觀念重
三、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對教育法治發(fā)展的啟示
(一)加強社會群體觀念認知
(二)縮小“人治”觀念,擴大“法治”觀念
本文編號:40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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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及教育法治的界定
(一)社會主體研究方法
(二)教育法治
二、社會主體研究方法視域下教育法治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guī)的缺失導致社會主體法治意識不到位
(二)教育法治實施效果不佳——“人治”觀念重
三、社會主體研究方法對教育法治發(fā)展的啟示
(一)加強社會群體觀念認知
(二)縮小“人治”觀念,擴大“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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