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国产午夜亚洲专区-少妇人妻综合久久蜜臀-国产成人户外露出视频在线-国产91传媒一区二区三区

當前位置:主頁 > 社科論文 > 法治論文 >

輿論監(jiān)督干預司法_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

發(fā)布時間:2016-12-17 20:38

  本文關鍵詞:輿論監(jiān)督與司法獨立,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論文提要 

 

司法獨立是法律維護公平正義的保證,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議題。網絡輿論監(jiān)督對司法的影響日趨深入,不斷引起司法部門的重視。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是法制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保障司法獨立,司法工作者對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司法外部環(huán)境應有清醒的認知;并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與司法獨立之間的能動作用下秉持正確的處理態(tài)度;此外,還應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應對網絡輿論監(jiān)督。西方國家的網絡輿論監(jiān)督發(fā)展較早,力度較強,盡管西方國家與我國的司法體制不同,法制工作者仍然可以從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角度汲取經驗,從而保障我國的司法獨立。 

 

 

一、司法獨立的外部環(huán)境和現狀:新媒體時代和網絡輿論場 

“新媒體是相對于傳統(tǒng)媒體而言的,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tǒng)媒體以后發(fā)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tài),是利用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lián)網、無線通信網、衛(wèi)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tài)和媒體形態(tài)。” 

 

新媒體時代的到來,意味著傳播方式的改變,即“所有人對所有人的傳播”,各個階層可以實現網上平等對話。新媒體成為民眾利益表達的第一通道,新媒體也因此成為突發(fā)公共事件的第一信息源。

 

 新媒體時代,網絡技術的發(fā)展令人矚目,引入場域理論后,“兩個輿論場”更成為新媒體時代的特征之一。新華社原總編輯南振中提出社會上存在兩個輿論場,一個是傳統(tǒng)媒體的官方輿論場,一個是網絡輿論場。在官方輿論場中,話語權主要掌握在媒介資源的控制者手中;而在網絡輿論場中,“把關相對較弱,網絡的匿名性使言論的發(fā)表者獲得了更高的安全感。

 

“網絡輿論監(jiān)督就是人民群眾通過互聯(lián)網了解國家事務,廣泛、充分地交流和發(fā)表意見、建議,對國家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動進行褒貶與評價。”“所謂司法獨立就是指司法機關獨立于其他機關、團體和個人;司法機關行使職權時,只服從憲法和法律,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司法獨立”源于資產階級的三權分立學說,司法獨立(judicial independence)是西方國家司法制度的特點,主張司法權必須同行政權和立法權分立,非經司法機關,非經正當司法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我國施行的是在人民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下的一府兩院制, 人民法院與立法機關是下級與上級的關系,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司法獨立將司法權賦予法官,法官憑理性和良知,根據法律和案件事實作出裁決。由此,法院不是國家權力機關,而法官的資質也有待商榷,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影響下,保證司法獨立性顯得尤為重要。新媒體時代的到來,網絡輿論場的出現無疑是一把雙刃劍,既為司法獨立帶來了挑戰(zhàn),也為司法獨立帶來了機遇。歷史告訴我們,法治與民主相互依存,沒有民主就沒有法治,網絡輿論的監(jiān)督會克制權力機關以保障司法獨立,但是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也可能會干擾正常的審判秩序。

 

那么,在新媒體時代的網絡輿論監(jiān)督就是司法工作者必須面對的司法外部環(huán)境。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在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要著力提升五種能力,其中就包括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司法工作者需要轉變工作理念,不僅把與媒體打交道當成是必備的素質,還要積極應對網民的言論,特別是負面言論。因為,負面言論可能會左右司法工作者的判斷,從而影響司法獨立。目前,部分司法部門已然建立起輿情監(jiān)測平臺,對網絡,特別是微博進行實時監(jiān)測。對于出現的負面輿情,司法工作者們也已意識到封堵信息是不現實的,把握時機,及時回應,澄清事實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為保障司法獨立,司法工作者對司法的外部環(huán)境應有清醒的認知,主動接受網絡輿論監(jiān)督無疑是理智的抉擇。很多司法部門微博和BBS(留言板)的開通都取得了良好的輿論引導效果。

 

 二、司法獨立與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之間的能動作用

 

司法獨立絕對不能被網絡輿論監(jiān)督所顛覆,這是司法工作者必須恪守的原則。但是,司法獨立與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之間又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確保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司法部門可以有選擇性地吸取部分網絡輿論,同時,也可以引導網絡輿論的走向。

 

(一)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不能顛覆司法獨立

 

根據最新中國互聯(lián)網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CNNIC)顯示,截至201212月底,我國網民規(guī)模達5.64億,互聯(lián)網普及率為42.1%。網民年齡在30歲以下者占到56.1%;網民學歷在大專以下者占到78.8%;網民職業(yè)中學生占比例最高,為25.1%;網民個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占53.2%。網民的規(guī)模相對較小和互聯(lián)網普及率相對較低都證明了網絡輿論監(jiān)督并不能充分代表民眾的意見。網民年齡趨向于低齡化以及網民中學生占比例較高可能導致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不穩(wěn)定性。網民學歷的偏低導致網絡輿論監(jiān)督難以表達客觀言論。網民低收入者過半可能導致網絡輿論監(jiān)督對社會公平公正缺乏信任。 

 

 

 

輿論監(jiān)督干預司法_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

輿論監(jiān)督干預司法_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

 

輿論監(jiān)督干預司法_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

 

從上述圖表顯示的數據來看,網絡輿論監(jiān)督并不能客觀理性地體現社情民意。盡管網絡輿論監(jiān)督與司法獨立都是以公平公正為歸宿的,但是司法的封閉性、程序化、專業(yè)化都決定了其不可顛覆。司法的封閉性不同于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開放性,不易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干擾;司法的程序化不同于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無序性,以法律邏輯推理為線索,從而理性地裁判;司法的專業(yè)性不同于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情緒化,成熟的法律體系客觀地排除了道德和情感的影響。從深層次溯源,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之所以與司法獨立相悖,除了上述網絡傳播特性與司法活動特性不同的原因外,還有其他原因。網絡輿論認定的事實與司法認定的事實不同,網民根據自身經歷、體驗、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以及自身的想像補充形成了對事件的認識,其更多的是感性的,宣泄式的,偏激的。而司法認定的事實是國家的司法機關根據相關的法律,獨立對一個案件進行調查,依據一定的技術支持和法律程序確認的司法事實。司法認定的事實更具理性,專業(yè)性。另外,網絡輿論傾向于網民的主觀意識,而司法認定則傾向于理性的、客觀地判斷。

 

(二)為保障司法獨立可以有選擇地吸取網絡輿論

 

司法獨立并非閉目塞聽,只有有選擇性地吸取網絡輿論,接受網絡輿論監(jiān)督,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最終達到司法獨立的目的。良好的輿論監(jiān)督可以揭發(fā)司法進程中的不成熟的做法,為司法工作者的工作進行合理化建議,同時檢舉司法審判中的不良現象。無論是司法獨立,還是網絡輿論監(jiān)督,最終訴求都是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網絡輿論監(jiān)督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可以促進司法獨立,抵御相關部門對司法部門獨立處置的干預,因為網絡輿論監(jiān)督對案件的曝光和對司法程序持續(xù)的關注都可以對相關部門造成輿論壓力,從而令其不能干涉司法獨立。同時,網絡輿論監(jiān)督表達了部分社情民意,是社會情感和道德裁判的集中體現,是對司法的有效補充,吸取網絡輿論有助于法理情的統(tǒng)一,以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但是,對于網絡輿論,司法還需慎重對待,有選擇性地吸收和借鑒。網絡輿論有的體現出來的是一種民間趣味,有煽情和低俗之嫌,更甚者可能會有不合實情的攻擊和教唆。原因在于網絡輿論監(jiān)督屬于“自媒體”,微博、博客、BBS(留言板)、人人網、QQ群等等,它的解讀不受任何制約。

 

(三)獨立的司法可以引導網絡輿論

 

網絡輿論因為自發(fā)性、情緒化,與客觀事實以及公平公正之間存在著偏差,獨立的司法可以以其專業(yè)性、權威性來引導、規(guī)制網絡輿論。對于不實言論,司法可以及時發(fā)布真實情況積極回應,對于煽動性的言論甚至可以進行過濾、刪帖、抓捕。是獨立的司法賦予了網絡輿論的自由,獨立的司法也有權利和義務對網絡輿論引導和規(guī)制。網絡輿論的法律制度還并不完善,關于網絡的道德評價體系也為建立,網絡輿論的自控能力弱化,這些都需要獨立的司法體系為其引導并逐步改善。

 

以黃靜案為案例,網絡輿論監(jiān)督認為姜俊武有罪,在網絡上的傳言更是風起云涌。但是對尸體進行第二次尸檢后,最高法院抵制住網絡輿論的影響,以嚴謹的法律程序對案件進行邏輯嚴密地論證,最終以司法獨立的權威宣判姜俊武無罪。案件的審判過程透明化,使得網絡輿論之前的不實之詞不攻自破。上述案例是獨立的司法引導網絡輿論的典型案例。

 

可見,司法獨立與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之間存在著良性互動。在以網絡輿論監(jiān)督絕對不能顛覆司法獨立的原則和前提的情況下,為保障司法獨立,可以對網絡輿論有選擇地吸取,同時對網絡輿論進行引導。

 

三、為保障司法獨立,應對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策略

 

網絡輿論監(jiān)督之于司法獨立是一種影響力,為了保障司法獨立,如何應對司法部門是需要講究一定策略的。司法公開已經取得成效,是司法者應該繼續(xù)保持并推進的。孟建柱同志的講話,即提高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在此處我們可以理解為與網民的溝通對話。此外,司法隊伍普遍亟待提高應對網絡輿情,特別是負面輿情的能力。

 

(一)促進司法進一步公開

 

陽光司法,促進司法進一步公開,透明,一方面可以制止網絡輿論的流言蜚語,一方面可以自覺樹立司法公信,可以有力保障司法獨立。司法部門經過多年的輿情監(jiān)測和應對,已經從實際工作中吸取教訓,刪、封、堵并非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把握時機及時反饋實情,才能從源頭遏止各種質疑和猜測。新媒體時代的到來,在網絡輿論場下,或者說是在民間輿論場下傳統(tǒng)的“媒體審判”已經不再一元化,而是與“輿論審判”長期共存。然而媒體的資質是宣傳部門給予的,也是由宣傳部門審核的,也就是說宣傳部門可以進行控制。但是網絡輿論監(jiān)督并不是控制可以解決問題的,為此,解決問題的實質是還原實情。誠然,最近幾年,司法部門為司法公開做出了極大的努力,但是司法公開的力度不應止于此,司法獨立還面臨著阻力,依然依賴司法公開所帶來的網民的信任。對網絡輿論監(jiān)督要有正確的認識和態(tài)度。四川大學的法學院的《論司法公信與司法獨立》的文章中指出“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正”,“同時, 法官的個人行動應予以適度的透明化”。

 

(二)加強有效溝通,實現良性互動

 

政府部門在與網民進行有效溝通和良性互動方面的經驗值得司法部門學習和借鑒。目前,各級政府都高度重視輿情監(jiān)測工作,對民情民意也迅速做出回應和妥協(xié),也正因如此,政府的公信力修復效果顯著。政務微博以及地方領導的留言板在網絡上形成一定影響力。近期,最高法院關于食品安全的新聞發(fā)布會的微博就很有代表性,在食品安全這個緊密關系民生的問題發(fā)生信任危機的時刻,這條微博就主動與網民溝通,積極互動,是行之有效的司法活動。司法部門首先應該善于傾聽,通過網絡輿論傾聽各方的聲音,再獨立地進行判斷。只有與網民溝通,形成互動,構筑強大的正面輿論攻勢才可以獲得主動,才能自主地維護司法獨立。

 

(三)提高輿情應對能力

 

輿情分為正面輿情和負面輿情,此處筆者所要討論的是網絡負面輿情的應對能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品新認為,“司法隨網絡而變,需要建設一支信息化隊伍。”目前,有些法院已經運用網絡輿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技術,有些法院雖然沒有啟動這項技術,但是也有專人進行網絡輿情監(jiān)控。對于網絡輿情監(jiān)控,司法部門應當長期堅持不懈,并以小時為單位,以期盡早發(fā)現網絡輿情,在最佳處理時段內進行應對。對于網絡輿情的出現,司法部門要保持沉著冷靜,進行分析研判,與相關職能部門協(xié)商聯(lián)動,不掩蓋實情,積極回應。在引導網絡輿情走向過程中,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策劃,比如如何回應媒體。對于司法部門內部行為失范,管理欠缺等問題或是工作上的疏漏,敢于承認錯誤,誠懇致歉。如果遇到網民誤解的情況,司法部門也應澄清,不可置之不理。至于尋釁滋事者,可以采取冷處理的方式。在獲得成功應對網絡輿情的經驗之后,司法工作者可以堅定維護司法獨立的信念,從而從心理上做好準備,將司法獨立貫徹到日常工作中去。

 

、西方國家網絡輿論監(jiān)督帶來的啟示

 

相對于我國的網民規(guī)模較小,各階層網民覆蓋偏頗,西方國家由于網絡輿論監(jiān)督發(fā)展較早,擁有較高的互聯(lián)網普及率,各階層參與網絡輿論監(jiān)督較普遍。網民的意見來自各個階層、行業(yè)、年齡段,因此,在發(fā)表網絡評論時,西方國家的網民可能會更加全面地反映問題的本質。這將有利于為司法提供良好的建議,不會混淆視聽,從而保障了司法獨立。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過程中,西方國家網民自身的媒介素養(yǎng)和法律意識較高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媒介素養(yǎng)是指在人們面對不同媒體中各種信息時所表現出的信息的選擇能力、質疑能力、理解能力、評估能力、創(chuàng)造和生產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應能力。”由于體制的影響,西方國家民眾長期在言論自由和新聞出版自由環(huán)境下,他們更善于運用媒介自我表達。同樣,由于體制的因素,他們的法律意識也更為強烈,自然而然的,他們就會利用媒介的平臺發(fā)表看法且不會干擾司法獨立。西方國家的網絡輿論監(jiān)督給我們帶來重要啟示,為了保障司法獨立,司法工作者還應該著眼于培養(yǎng)民眾的媒介素養(yǎng)和法律意識。比如,繼續(xù)進行和推進針對于民眾的業(yè)務部門的開放日活動以及媒介素養(yǎng)的培訓和教育。

 

從西方國家的網絡輿論監(jiān)督帶來的啟示中,我們意識到保障司法獨立需要著眼于兩個層面,一方面是觀念上司法工作者既要自律也要他律,不僅需要增強自身應對網絡輿論的信心和能力,也要提高民眾的媒介素養(yǎng)和法律意識;另一方面是制度上相關部門要要建立健全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法律法規(guī),為進一步進行網絡管理提供依據。雖然我國出臺了《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lián)網電子公告管理規(guī)定》,但是相對而言仍然不夠健全完善。當然,我們也要立足國情,找到保障我國司法獨立的可行之路。西方國家實行的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三權分立,而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了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并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每年,法院、檢察院要向人大做工作匯報,接受人大代表評議,而人民代表來自社會各領域和階層,網絡輿論會影響人大代表的評議,那么司法機關就不可能不重視網絡輿論的影響。司法獨立性在我國就必然會受到網絡輿論監(jiān)督的影響,我國在探索過程中也有著應對方面的進展。如,北京市高級法院的網絡庭審直播在司法透明、公開公正方面就收到顯著效果,河南省、廣東省高院的微博也在司法實踐中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從自身經驗來看,主動回應這種影響促進了司法獨立的保障。在未來的司法活動中,我們更要對西方國家為維護司法獨立采取的措施進行甄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同時,對那些經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方式繼續(xù)推進,對于網絡輿論及時全面地收集和分析研判,適時理性地回應,采取不同方案引導,最終化干戈為玉帛,使民眾更加信賴司法獨立的公平公正。

 

在新媒體時代和網絡輿論場下,從思想上,司法工作者對網絡輿情監(jiān)督有了清醒認知,充分了解司法獨立的外部環(huán)境,可以主動適應工作環(huán)境,占據主導地位;從心態(tài)上,司法工作者對司法獨立與網絡輿情監(jiān)控的能動關系秉持著正確態(tài)度,可以從容理性地維護司法獨立,尊重并接受網絡輿論監(jiān)督;從行為上,司法工作者掌握了應對負面輿情的方式方法,可以應用到工作中,對網絡輿情進行甄別和分析,區(qū)別對待,最終成功應對,樹立更加堅定的信念維護司法獨立。司法工作者也應該開拓眼界,借鑒西方國家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方面的寶貴經驗,從提高民眾的媒介素養(yǎng)和法律意識入手,維護司法獨立。在網絡輿論監(jiān)督下保障司法獨立的事業(yè)任重道遠,作為當代司法工作者的我們還將繼續(xù)求索更佳的路徑。

 

結語

 

 周強院長在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上提出,努力構建新形勢下司法與傳媒的良性互動關系,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網絡時代司法與傳媒面臨再次尋求平衡的態(tài)勢,媒體人反思,法律人自省,只有積極轉變才能重塑司法與傳媒的關系,才能保證社會公平公正。美國廢奴運動領袖菲力普斯曾說過,“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相信網絡媒體和司法定能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因為無論是傳媒人還是法律人,我們心中都有一個共同的法治中國夢!

 

 參考資料:

1、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 南方傳媒學院 主編:《南方傳媒研究》第三十八輯,南方日報出版社,2012年版。

2、《人民法院報》2013614日第五版,《網絡時代司法與傳媒的再平衡》。

3、張鐵薇 龐文莉《論構建我國司法獨立的保障機制》 《學術交流》 2000年第1 


  本文關鍵詞:輿論監(jiān)督與司法獨立,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17450

資料下載
論文發(fā)表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217450.html


Copyright(c)文論論文網All Rights Reserved | 網站地圖 |

版權申明:資料由用戶728c1***提供,本站僅收錄摘要或目錄,作者需要刪除請E-mail郵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