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存在”謂詞的迷霧——康德存在論題的第三種詮釋
發(fā)布時間:2023-06-17 22:37
"存在(是)不是實在謂詞"是康德用以撬動整個思辨理性神學的支點,也是他最重要的哲學成果之一。近年來,國內康德學界圍繞如何理解"邏輯謂詞"與"實在謂詞"產生了激烈爭論,并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詮釋。然而,這兩種詮釋方案都有一些明顯的缺陷。第三種可能的詮釋是:對這兩種謂詞的區(qū)分只是一種功能性區(qū)分,用來意指謂詞概念為主詞概念增添知識的兩種方式。"邏輯的/實在的"對應于"形式的/質料的"這一區(qū)分,邏輯謂詞僅僅在形式上增添主詞概念的知識,實在謂詞則在質料上增添主詞概念的知識。因此,"存在(是)"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綜合命題中的邏輯謂詞。這種詮釋能夠克服原來兩種詮釋的缺陷,使康德的多個文本獲得一個融貫的解釋。
【文章頁數】:8 頁
【文章目錄】: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證據》中的“存在論題”與相關概念
三 《純批》中的“存在論題”與兩種謂詞
四 《純批》反駁本體論證明的論證結構
本文編號:383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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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問題的提出
二 《證據》中的“存在論題”與相關概念
三 《純批》中的“存在論題”與兩種謂詞
四 《純批》反駁本體論證明的論證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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