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鐘山縣三臺山明清摩崖石刻考述
發(fā)布時間:2021-02-28 20:15
在廣西鐘山縣的三臺山,有三塊明清時期的摩崖石刻,上書明代河南西平知縣楊靖所題"風(fēng)門云洞"四字,清康熙四年(1665年)廣東曲江知縣楊沖斗所題《桂秋登感》五古一首,清宣統(tǒng)二年(1910年)平樂府銓選州判楊蔭春所題《題三臺》詩一首。這三塊石刻豐富了鐘山縣的鄉(xiāng)邦文化,裨益于鐘山縣的旅游發(fā)展,但也亟待相應(yīng)的保護。
【文章來源】:賀州學(xué)院學(xué)報. 2020,36(03)
【文章頁數(shù)】:5 頁
【部分圖文】:
明河南西平知縣楊靖所題“風(fēng)門云洞”
除此詩之外,楊蔭春存世詩作另有《吊平山義祠》一首,詩云:“紛紛伏莽逞戈旗,安得桃源避亂離。群向巖阿謀負固,共聯(lián)桑梓力扶危。方期黃鳥隅堪止,豈料紅羊刧并罹。皓首朱顏傷一炬,平山空看峙崇祠�!盵1]266平山,位于原鐘山縣羊頭鎮(zhèn)(今屬賀州市平桂區(qū)),“距縣二十五里,山頂平如一字,故名。半山有巖,深邃寬敞。清咸豐時,匪勢猖獗,近地民眾多避巖內(nèi),被熏斃者千余命。光緒甲辰,紳耆盧秀芹、董紹岡、黃序功等不忍巖內(nèi)骨骸暴露,聯(lián)合地方善士捐瘞之,名其墓曰‘平山巖老少男女白骨之墳’,并以余資建祠……”[1]26光緒甲辰即光緒三十年(1904年),結(jié)合詩意,可知楊蔭春此詩當作于此時。結(jié)語
從《曲江縣志》的載錄來看,楊沖斗的前任縣令張開第是“四十六年任”,后任縣令呂登璠是“五十一年任”,三人在任時間皆是三年,井然有序,出錯概率甚微。另外,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廣東總督趙宏燦在上奏康熙帝的奏章中云:“因撫臣滿丕參曲江縣知縣楊沖斗一案,伊子楊津叩閽,奉旨特遣侍郎薩爾泰、通政使湯右曾至粵審理,傳集通省拾府各官至三水縣查審”,最后的調(diào)查結(jié)果是:趙宏燦承認“皆由臣平日不能化誨屬員,以致訛告生事,理應(yīng)靜候處分”[10]288。由此可知,楊沖斗確實曾于康熙四十九(1710年)至五十一年(1712年)間任曲江知縣,《曲江縣志》的載錄無誤。那么是不是三臺山石刻所署的“康熙四年”有誤呢?在《曲江縣志》中,順治朝最后一任知縣凌作圣是順治十五年(1658年)上任,而康熙朝第一任縣令周韓瑞則是康熙七年(1668年)上任。若以三年為一個任期的話,凌作圣當于順治十八年卸任。由于順治朝只有十八年,之后便是康熙朝,這意味著《曲江縣志》失載了康熙元年至康熙三年、康熙四年至康熙七年這兩個任期的曲江縣令�!睹駠娚娇h志》言楊沖斗于順治十七年(1660年)從戎有軍功,但銓選任命與赴任到任皆需要時間,故楊沖斗上任的話應(yīng)在康熙元年(1662年),三年期滿,正好與石刻所題之康熙四年“解組歸故鄉(xiāng)”相契合。這意味著:楊沖斗很有可能是康熙元年至康熙三年這一任的曲江知縣。果如此的話,問題又接踵而至:究竟是同一個楊沖斗先后兩次任曲江令,還是同名的兩個楊沖斗分別任曲江令呢?
本文編號:3056396
【文章來源】:賀州學(xué)院學(xué)報. 2020,36(03)
【文章頁數(shù)】:5 頁
【部分圖文】:
明河南西平知縣楊靖所題“風(fēng)門云洞”
除此詩之外,楊蔭春存世詩作另有《吊平山義祠》一首,詩云:“紛紛伏莽逞戈旗,安得桃源避亂離。群向巖阿謀負固,共聯(lián)桑梓力扶危。方期黃鳥隅堪止,豈料紅羊刧并罹。皓首朱顏傷一炬,平山空看峙崇祠�!盵1]266平山,位于原鐘山縣羊頭鎮(zhèn)(今屬賀州市平桂區(qū)),“距縣二十五里,山頂平如一字,故名。半山有巖,深邃寬敞。清咸豐時,匪勢猖獗,近地民眾多避巖內(nèi),被熏斃者千余命。光緒甲辰,紳耆盧秀芹、董紹岡、黃序功等不忍巖內(nèi)骨骸暴露,聯(lián)合地方善士捐瘞之,名其墓曰‘平山巖老少男女白骨之墳’,并以余資建祠……”[1]26光緒甲辰即光緒三十年(1904年),結(jié)合詩意,可知楊蔭春此詩當作于此時。結(jié)語
從《曲江縣志》的載錄來看,楊沖斗的前任縣令張開第是“四十六年任”,后任縣令呂登璠是“五十一年任”,三人在任時間皆是三年,井然有序,出錯概率甚微。另外,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廣東總督趙宏燦在上奏康熙帝的奏章中云:“因撫臣滿丕參曲江縣知縣楊沖斗一案,伊子楊津叩閽,奉旨特遣侍郎薩爾泰、通政使湯右曾至粵審理,傳集通省拾府各官至三水縣查審”,最后的調(diào)查結(jié)果是:趙宏燦承認“皆由臣平日不能化誨屬員,以致訛告生事,理應(yīng)靜候處分”[10]288。由此可知,楊沖斗確實曾于康熙四十九(1710年)至五十一年(1712年)間任曲江知縣,《曲江縣志》的載錄無誤。那么是不是三臺山石刻所署的“康熙四年”有誤呢?在《曲江縣志》中,順治朝最后一任知縣凌作圣是順治十五年(1658年)上任,而康熙朝第一任縣令周韓瑞則是康熙七年(1668年)上任。若以三年為一個任期的話,凌作圣當于順治十八年卸任。由于順治朝只有十八年,之后便是康熙朝,這意味著《曲江縣志》失載了康熙元年至康熙三年、康熙四年至康熙七年這兩個任期的曲江縣令�!睹駠娚娇h志》言楊沖斗于順治十七年(1660年)從戎有軍功,但銓選任命與赴任到任皆需要時間,故楊沖斗上任的話應(yīng)在康熙元年(1662年),三年期滿,正好與石刻所題之康熙四年“解組歸故鄉(xiāng)”相契合。這意味著:楊沖斗很有可能是康熙元年至康熙三年這一任的曲江知縣。果如此的話,問題又接踵而至:究竟是同一個楊沖斗先后兩次任曲江令,還是同名的兩個楊沖斗分別任曲江令呢?
本文編號:305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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