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17 23:21
我國當前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中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規(guī)定主要集中在《水污染防治法》、其他單行法律法規(guī)中涉及到的零星規(guī)定以及各地方制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通過梳理上述法律法規(guī)以及結合具體法律實踐,筆者發(fā)現(xiàn)當前的法律規(guī)定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滿足實踐的需要,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處,主要體現(xiàn)在對于保護區(qū)內需要拆除、關閉的范圍不明確,政府作出拆除、關閉決定的依據(jù)不明確,以及沒有確定是否需要補償或者拆除、關閉行為所可能產生的其他后果,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在政府執(zhí)行水源保護區(qū)專項整治行動的過程中,對于保護區(qū)內項目和設施的拆除、關閉行為存在不合理之處,進而產生了許多相關的行政訴訟以及民事訴訟。而法院在處理類似糾紛時,由于法律規(guī)定的不明確性,不能有效地息訟止爭。筆者認為,有效解決保護區(qū)內建設項目拆除、關閉問題的關鍵在于明確政府行政行為的性質,并不是所有拆除、關閉行為所針對的對象都是違法項目,根據(jù)保護區(qū)內存在的建設項目的不同類型,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分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撤回、征收以及準征收。不同行為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并且在程序、方式、后果上也有不同之處。除了明確政府行政行為的性質之外,在“污染物”的界定...
【文章來源】:浙江大學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致謝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立法現(xiàn)狀和問題
2.1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主要立法
2.1.1 全國性立法
2.1.2 地方性立法
2.2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中存在的問題
2.2.1 法律體系的不統(tǒng)一
2.2.2 法律所規(guī)定內容的不完善
2.2.3 小結
3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中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理論分析
3.1 政府責令拆除、關閉行為的法律性質
3.2 行政處罰
3.2.1 行政處罰行為的對象和方式
3.2.2 違法項目和設施的強制拆除、關閉問題
3.3 征收行為
3.3.1 征收行為的對象
3.3.2 國有土地上的征收對象和方式
3.3.3 集體土地上的征收對象和方式
3.4 準征收行為
3.4.1 準征收的基本理論
3.4.2 準征收行為的對象、方式
3.5 行政許可的撤回行為
3.5.1 行政許可撤回的基本理論
3.5.2 行政許可撤回的對象、方式和后果
4 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內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立法的完善建議
4.1 完善內容
4.1.1 拆除、關閉的范圍
4.1.2 拆除、關閉的方式、后果
4.2 完善路徑
4.2.1 以法律解釋的方法進行完善
4.2.2 以法律修訂的方式進行完善
5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歷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立法構建研究——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為中心[J]. 趙秀梅. 中國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2]關于我國行政許可撤回制度的若干思考[J]. 毛玉勇.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3]行政征收的司法控制之道:基于各高級法院裁判文書的分析[J]. 喬仕彤,毛文崢. 清華法學. 2018(04)
[4]違法建設強制拆除機制的困境與出路——兼論《行政強制法》第44條的修改[J]. 王青斌,賴普微. 江蘇行政學院學報. 2018(02)
[5]集體土地征收程序的法理反思與制度重構[J]. 高飛. 云南社會科學. 2018(01)
[6]重復、細化還是創(chuàng)制:中國地方立法與上位法關系考察[J]. 俞祺. 政治與法律. 2017(09)
[7]耕地征收補償制度重構視角下的耕地保護研究[J]. 劉峰. 江淮論壇. 2017(03)
[8]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構建[J]. 王克穩(wěn). 法學研究. 2016(01)
[9]土地準征收與補償:土地發(fā)展權視角[J]. 張鵬,高波. 南京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5(02)
[10]論變更、撤回行政許可的限制與補償[J]. 王克穩(wěn). 南京社會科學. 2014(01)
本文編號:2983790
【文章來源】:浙江大學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致謝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立法現(xiàn)狀和問題
2.1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主要立法
2.1.1 全國性立法
2.1.2 地方性立法
2.2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設項目拆除、關閉中存在的問題
2.2.1 法律體系的不統(tǒng)一
2.2.2 法律所規(guī)定內容的不完善
2.2.3 小結
3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中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的理論分析
3.1 政府責令拆除、關閉行為的法律性質
3.2 行政處罰
3.2.1 行政處罰行為的對象和方式
3.2.2 違法項目和設施的強制拆除、關閉問題
3.3 征收行為
3.3.1 征收行為的對象
3.3.2 國有土地上的征收對象和方式
3.3.3 集體土地上的征收對象和方式
3.4 準征收行為
3.4.1 準征收的基本理論
3.4.2 準征收行為的對象、方式
3.5 行政許可的撤回行為
3.5.1 行政許可撤回的基本理論
3.5.2 行政許可撤回的對象、方式和后果
4 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內建設項目拆除、關閉立法的完善建議
4.1 完善內容
4.1.1 拆除、關閉的范圍
4.1.2 拆除、關閉的方式、后果
4.2 完善路徑
4.2.1 以法律解釋的方法進行完善
4.2.2 以法律修訂的方式進行完善
5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歷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立法構建研究——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為中心[J]. 趙秀梅. 中國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2]關于我國行政許可撤回制度的若干思考[J]. 毛玉勇.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3]行政征收的司法控制之道:基于各高級法院裁判文書的分析[J]. 喬仕彤,毛文崢. 清華法學. 2018(04)
[4]違法建設強制拆除機制的困境與出路——兼論《行政強制法》第44條的修改[J]. 王青斌,賴普微. 江蘇行政學院學報. 2018(02)
[5]集體土地征收程序的法理反思與制度重構[J]. 高飛. 云南社會科學. 2018(01)
[6]重復、細化還是創(chuàng)制:中國地方立法與上位法關系考察[J]. 俞祺. 政治與法律. 2017(09)
[7]耕地征收補償制度重構視角下的耕地保護研究[J]. 劉峰. 江淮論壇. 2017(03)
[8]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構建[J]. 王克穩(wěn). 法學研究. 2016(01)
[9]土地準征收與補償:土地發(fā)展權視角[J]. 張鵬,高波. 南京農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5(02)
[10]論變更、撤回行政許可的限制與補償[J]. 王克穩(wěn). 南京社會科學. 2014(01)
本文編號:2983790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2983790.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