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研究的一條脈絡(luò)——作為思想遺囑的魯迅“八條遺囑”
發(fā)布時間:2023-08-26 00:10
<正>魯迅1936年10月19日逝世,在他去世前的1936年9月5日寫下了題為《死》①的一篇雜文,其中涉及類似遺囑的文字摘錄如下:我只想到過寫遺囑,以為我倘曾貴為宮保,富有千萬,兒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寫好遺囑了,現(xiàn)在卻誰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張罷。當時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寫給親屬的,其中有的是: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吓笥训,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guān)于紀念的事情。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逝世報道:認“預(yù)擬遺囑”為“正式遺囑”
二、悼念文章:釋“八條遺囑”為“思想遺囑”
三、整體性:“八條遺囑”思想內(nèi)涵的多向闡發(fā)
四、結(jié)語
本文編號:3843567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逝世報道:認“預(yù)擬遺囑”為“正式遺囑”
二、悼念文章:釋“八條遺囑”為“思想遺囑”
三、整體性:“八條遺囑”思想內(nèi)涵的多向闡發(fā)
四、結(ji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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