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型基金發(fā)展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1-21 23:24
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是世界證券投資基金的兩種治理模式。我國目前采取的是契約型基金的治理模式。由于契約型基金治理結構上的缺陷,導致我國基金業(yè)丑聞不斷,基金持有人利益屢遭侵害。為了解決我國基金治理的問題,也為了基金業(yè)的長遠發(fā)展,本文提出了在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命題。本文從以下四個方面論證了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第一,我國目前采取的契約型基金存在嚴重的治理問題。第二,公司型基金治理結構優(yōu)于契約型基金,可以彌補契約型基金治理的不足。第三,從市場競爭的角度,推出公司型基金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有利于契約型基金的自我完善。第四,公司型基金已經成為世界基金業(yè)發(fā)展的趨勢。在論證了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之后,本文接著從現實運行的角度考察了我國公司型基金發(fā)展存在的障礙——法律上與現行《公司法》和稅法規(guī)定的沖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運行環(huán)境的不完善、以及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對新制度產生的阻礙。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議:盡快推出《公司型基金法》,修改稅法對公司型基金稅收方面的規(guī)定;完善我國獨立董事制度及其運行環(huán)境;政府主導自上而下推出公司型基金。
【文章來源】:華中科技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導論
1.1 選題背景和意義
1.2 文獻綜述
1.3 行文結構、研究方法和創(chuàng)新
2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2.1 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
2.2 公司型基金的治理優(yōu)勢
2.3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3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存在的障礙
3.1 法律上的障礙
3.2 制度環(huán)境上的不完善
3.3 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
4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的對策
4.1 立法
4.2 創(chuàng)建制度環(huán)境
4.3 自上而下推出公司型基金
結論
致謝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結構的優(yōu)化[J]. 何孝星. 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 2003(11)
[2]公司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組織模式的基本選擇[J]. 王國剛. 財貿經濟. 2002(10)
[3]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論綜述──兼談對我國公司制改革的指導意義[J]. 衣長軍. 科技進步與對策. 2001(05)
[4]基金治理結構的比較研究[J]. 歐明剛,孫慶瑞. 證券市場導報. 2001(05)
[5]美國投資基金法律規(guī)范和最新立法動態(tài)研究[J]. 張玲. 世界經濟與政治. 1996(03)
博士論文
[1]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利益保護法律機制研究[D]. 朱成剛.中國政法大學 2006
[2]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法人治理結構研究[D]. 陳四汝.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2001
碩士論文
[1]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治理結構研究[D]. 賈憲軍.鄭州大學 2006
[2]論現階段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形式的選擇與優(yōu)化[D]. 趙坤.中國政法大學 2006
[3]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回顧與前瞻[D]. 朱筠.西南政法大學 2006
[4]美國公司型基金董事會有效性的實證與借鑒[D]. 吳曉俊.蘇州大學 2006
[5]我國發(fā)展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構想[D]. 李志坡.西南財經大學 2005
[6]論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D]. 紀常鯤.吉林大學 2005
[7]從契約型與公司型基金的比較看我國公司型基金的確立[D]. 王靜.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005
[8]基金治理結構研究與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結構完善初探[D]. 袁康.西南財經大學 2005
[9]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的治理結構比較研究[D]. 劉建國.湖南大學 2003
[10]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研究[D]. 馬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003
本文編號:3510460
【文章來源】:華中科技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導論
1.1 選題背景和意義
1.2 文獻綜述
1.3 行文結構、研究方法和創(chuàng)新
2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2.1 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
2.2 公司型基金的治理優(yōu)勢
2.3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3 我國發(fā)展公司型基金存在的障礙
3.1 法律上的障礙
3.2 制度環(huán)境上的不完善
3.3 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
4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的對策
4.1 立法
4.2 創(chuàng)建制度環(huán)境
4.3 自上而下推出公司型基金
結論
致謝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結構的優(yōu)化[J]. 何孝星. 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 2003(11)
[2]公司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組織模式的基本選擇[J]. 王國剛. 財貿經濟. 2002(10)
[3]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論綜述──兼談對我國公司制改革的指導意義[J]. 衣長軍. 科技進步與對策. 2001(05)
[4]基金治理結構的比較研究[J]. 歐明剛,孫慶瑞. 證券市場導報. 2001(05)
[5]美國投資基金法律規(guī)范和最新立法動態(tài)研究[J]. 張玲. 世界經濟與政治. 1996(03)
博士論文
[1]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利益保護法律機制研究[D]. 朱成剛.中國政法大學 2006
[2]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法人治理結構研究[D]. 陳四汝.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2001
碩士論文
[1]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治理結構研究[D]. 賈憲軍.鄭州大學 2006
[2]論現階段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形式的選擇與優(yōu)化[D]. 趙坤.中國政法大學 2006
[3]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回顧與前瞻[D]. 朱筠.西南政法大學 2006
[4]美國公司型基金董事會有效性的實證與借鑒[D]. 吳曉俊.蘇州大學 2006
[5]我國發(fā)展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構想[D]. 李志坡.西南財經大學 2005
[6]論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D]. 紀常鯤.吉林大學 2005
[7]從契約型與公司型基金的比較看我國公司型基金的確立[D]. 王靜.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005
[8]基金治理結構研究與我國契約型基金治理結構完善初探[D]. 袁康.西南財經大學 2005
[9]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的治理結構比較研究[D]. 劉建國.湖南大學 2003
[10]公司型基金法律制度研究[D]. 馬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003
本文編號:35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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