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服務驅動下信訪“分類治理”的理路——以河南省西平縣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7-08 15:00
學界對于信訪分類治理的研究大多基于因"人"分類或因"事"分類展開,形成了信訪分類治理研究的基本范式。然而,社會心理服務嵌入信訪治理體系,為信訪分類治理提供了新的視野:因"心"分類,即按照信訪人"心理訴求——利益訴求"的兩分原則,將信訪人分為利益型、心理型、耦合型和無意識型四種。本文以西平縣信訪治理實踐為個案,提煉出由"心"而治的信訪分類治理模型,并對該模型的治理理路進行了分析。研究發(fā)現(xiàn):地方政府對信訪頻次、情緒和事件的三維疊加形成了信訪分類治理的參照維度,而地方政府對治理技術的靈活性運用則構成了信訪分類治理的動態(tài)實踐。本文為信訪分類治理過程中信訪人的心理訴求與利益訴求間的關系提供經(jīng)驗事實,并為社會心理服務驅動下的信訪分類治理理路提供分析框架。然而,受限于研究區(qū)域和案例數(shù)量,本文提煉出來的由"心"而治的信訪分類治理模式還有待進一步驗證和完善。
【文章來源】:中國農(nóng)村觀察.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2 頁
【部分圖文】:
信訪分類治理理路示意圖
上述三種分類治理方式,所呈現(xiàn)的是政府內部信訪分類治理的運行機制,較少考量信訪人及其所反映的信訪案件,無法根據(jù)信訪事件與信訪人的差異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有學者認為,地方政府應該運用各種手段(村莊規(guī)范、村莊結構等)對信訪對象(信訪人或信訪事件)進行區(qū)分,并在此基礎上通過強化治權達到信訪治理目標(申端鋒,2010)。為地方政府信訪治理提供了一種基于信訪事件與信訪人分類的思路(如圖1所示)。一是根據(jù)信訪事件性質進行分類,可劃分為社會權利類信訪、經(jīng)濟權利類信訪以及政治權利類信訪(李文靜,2014)。二是根據(jù)信訪事件內容,可劃分為失地農(nóng)民保障、涉軍群體、人事勞資等(陳柏峰,2012)。三是對信訪人進行分類。因“事”分類的方式雖然考慮到了信訪案件的差異性,但缺乏對同類信訪案件下不同信訪人的特征考量,仍然無法做到因人而異。于是,有的地方政府開始將注意力轉移到信訪人身上,著重根據(jù)信訪人的家庭因素和行為導向判斷其個人行為,而后根據(jù)個人的具體類型進行治理。如根據(jù)信訪人的上訪行為分為“賴貨”(品行不好的人)、“信球”(腦子不好使的人)、“神經(jīng)病”等(申端鋒,2010),或將信訪人從家庭屬性上分為上門女婿、回遷戶、外嫁女、單身漢、五保戶等。這種方式在家庭屬性或行為特征方面考量了信訪人的差異,但是仍然沒有把握住信訪人的心理特征,且在具體的信訪治理過程中,即使對信訪人進行了分類,仍回歸到事件分類治理層面。因而,無論因“事”分類或因“人”分類,均未形成一套較好的分類體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復集體訪:訴求類型與信訪強度[J]. 夏瑛. 經(jīng)濟社會體制比較. 2019(06)
[2]信訪概念辨析及其意義[J]. 張宗林,張立榮. 信訪與社會矛盾問題研究. 2019(03)
[3]社會心理服務不等同“治病救人”[J]. 辛自強. 北京觀察. 2018(09)
[4]心理健康服務法治化:定位、現(xiàn)狀與理路[J]. 程婧,段鑫星. 思想理論教育. 2018(09)
[5]社會矛盾調處中政府與社會組織的“互嵌性”運作——以J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為例[J]. 田毅鵬,張帆. 社會科學. 2018(05)
[6]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定位與思路[J]. 辛自強. 心理技術與應用. 2018(05)
[7]社區(qū)心理服務:一種社會精細化治理的路徑[J]. 劉敏嵐,鄧薈. 天津行政學院學報. 2018(01)
[8]信訪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 陳柏峰. 中外法學. 2016(05)
[9]尋求組織庇護:一個農(nóng)民信訪解釋的新視角[J]. 狄金華. 學海. 2016(05)
[10]社會工作介入信訪工作:必要性、領域及發(fā)展路徑[J]. 李文靜. 探索. 2014(03)
本文編號:3271795
【文章來源】:中國農(nóng)村觀察.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2 頁
【部分圖文】:
信訪分類治理理路示意圖
上述三種分類治理方式,所呈現(xiàn)的是政府內部信訪分類治理的運行機制,較少考量信訪人及其所反映的信訪案件,無法根據(jù)信訪事件與信訪人的差異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有學者認為,地方政府應該運用各種手段(村莊規(guī)范、村莊結構等)對信訪對象(信訪人或信訪事件)進行區(qū)分,并在此基礎上通過強化治權達到信訪治理目標(申端鋒,2010)。為地方政府信訪治理提供了一種基于信訪事件與信訪人分類的思路(如圖1所示)。一是根據(jù)信訪事件性質進行分類,可劃分為社會權利類信訪、經(jīng)濟權利類信訪以及政治權利類信訪(李文靜,2014)。二是根據(jù)信訪事件內容,可劃分為失地農(nóng)民保障、涉軍群體、人事勞資等(陳柏峰,2012)。三是對信訪人進行分類。因“事”分類的方式雖然考慮到了信訪案件的差異性,但缺乏對同類信訪案件下不同信訪人的特征考量,仍然無法做到因人而異。于是,有的地方政府開始將注意力轉移到信訪人身上,著重根據(jù)信訪人的家庭因素和行為導向判斷其個人行為,而后根據(jù)個人的具體類型進行治理。如根據(jù)信訪人的上訪行為分為“賴貨”(品行不好的人)、“信球”(腦子不好使的人)、“神經(jīng)病”等(申端鋒,2010),或將信訪人從家庭屬性上分為上門女婿、回遷戶、外嫁女、單身漢、五保戶等。這種方式在家庭屬性或行為特征方面考量了信訪人的差異,但是仍然沒有把握住信訪人的心理特征,且在具體的信訪治理過程中,即使對信訪人進行了分類,仍回歸到事件分類治理層面。因而,無論因“事”分類或因“人”分類,均未形成一套較好的分類體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復集體訪:訴求類型與信訪強度[J]. 夏瑛. 經(jīng)濟社會體制比較. 2019(06)
[2]信訪概念辨析及其意義[J]. 張宗林,張立榮. 信訪與社會矛盾問題研究. 2019(03)
[3]社會心理服務不等同“治病救人”[J]. 辛自強. 北京觀察. 2018(09)
[4]心理健康服務法治化:定位、現(xiàn)狀與理路[J]. 程婧,段鑫星. 思想理論教育. 2018(09)
[5]社會矛盾調處中政府與社會組織的“互嵌性”運作——以J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為例[J]. 田毅鵬,張帆. 社會科學. 2018(05)
[6]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定位與思路[J]. 辛自強. 心理技術與應用. 2018(05)
[7]社區(qū)心理服務:一種社會精細化治理的路徑[J]. 劉敏嵐,鄧薈. 天津行政學院學報. 2018(01)
[8]信訪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J]. 陳柏峰. 中外法學. 2016(05)
[9]尋求組織庇護:一個農(nóng)民信訪解釋的新視角[J]. 狄金華. 學海. 2016(05)
[10]社會工作介入信訪工作:必要性、領域及發(fā)展路徑[J]. 李文靜. 探索. 2014(03)
本文編號:327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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