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問題、對策與前瞻
發(fā)布時間:2021-01-22 21:38
我國信息公開工作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公開的管理體制、公開渠道、公開的監(jiān)督與救濟方面分別存在諸多問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機制、規(guī)范并健全依申請公開機制、創(chuàng)新信息公開管理體制、推動信息公開渠道的多元化構建、創(chuàng)新信息公開救濟方式。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改中,要把握好政府信息的界定、信息公開申請人資格與濫用信息公開申請權、信息公開的例外事項、信息公開的決定、信息公開的收費等問題。此外,還應處理好信息公開制度與檔案保管規(guī)則、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銜接。
【文章來源】:行政法學研究. 2017,(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7 頁
【文章目錄】:
一、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主動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第一,政府部門對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不充分、不及時。
第二,對于不公開信息的決定,拒絕提供理由或提供的理由不合法、不規(guī)范。
(三)公開的管理體制
(四)信息公開渠道
(五)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與救濟
第一,年度報告制度實施的規(guī)范化程度不足,制約監(jiān)督效果的發(fā)揮。
第二,政府內(nèi)部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公示程度低。
第三,群眾舉報投訴和媒體監(jiān)督的新興渠道不夠暢通。
二、政府信息公開實踐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機制
(二)規(guī)范并健全依申請公開機制
(三)推動信息公開渠道的多元化構建
(四)信息公開救濟方式的新設計
1. 信息公開爭議的專業(yè)性決定不宜過早進入司法程序。
2. 政府信息具有時效性,過時信息的價值將極大減損,因而政府信息公開及其救濟都應當及時。
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改的關鍵問題
(一)政府信息的界定
1. 全面理解“信息”的含義。
2. 對“公共信息”的正確認知。
3. 界定“政府信息”的要素。(3)
4.“數(shù)據(jù)開放”的定義及相關政策。
(二)信息公開申請人資格與濫用信息公開申請權
(三)信息公開的例外事項
1. 商業(yè)秘密。
2. 個人隱私。
3. 工作秘密。
4. 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
(四)信息公開的利益平衡
(五)信息公開的決定
(六)信息公開的收費
四、信息公開與相關制度的銜接
(一)政府信息公開與檔案保管規(guī)則
1.《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檔案法》的競合。
2. 現(xiàn)實問題及實踐做法。
3. 完善建議。
(二)政府信息公開與個人信息保護
1. 現(xiàn)行規(guī)定及實踐問題。
2. 完善建議。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政府信息公開到政府數(shù)據(jù)開放[J]. 胡小明. 電子政務. 2015(01)
[2]《檔案法》規(guī)制下的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探析[J]. 盧小賓,高歡. 檔案學通訊. 2014(06)
[3]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公共利益衡量[J]. 王敬波. 中國社會科學. 2014(09)
[4]政府信息概念及其界定[J]. 王敬波. 中國行政管理. 2012(08)
本文編號:2993948
【文章來源】:行政法學研究. 2017,(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7 頁
【文章目錄】:
一、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主動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第一,政府部門對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不充分、不及時。
第二,對于不公開信息的決定,拒絕提供理由或提供的理由不合法、不規(guī)范。
(三)公開的管理體制
(四)信息公開渠道
(五)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與救濟
第一,年度報告制度實施的規(guī)范化程度不足,制約監(jiān)督效果的發(fā)揮。
第二,政府內(nèi)部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公示程度低。
第三,群眾舉報投訴和媒體監(jiān)督的新興渠道不夠暢通。
二、政府信息公開實踐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機制
(二)規(guī)范并健全依申請公開機制
(三)推動信息公開渠道的多元化構建
(四)信息公開救濟方式的新設計
1. 信息公開爭議的專業(yè)性決定不宜過早進入司法程序。
2. 政府信息具有時效性,過時信息的價值將極大減損,因而政府信息公開及其救濟都應當及時。
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改的關鍵問題
(一)政府信息的界定
1. 全面理解“信息”的含義。
2. 對“公共信息”的正確認知。
3. 界定“政府信息”的要素。(3)
4.“數(shù)據(jù)開放”的定義及相關政策。
(二)信息公開申請人資格與濫用信息公開申請權
(三)信息公開的例外事項
1. 商業(yè)秘密。
2. 個人隱私。
3. 工作秘密。
4. 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
(四)信息公開的利益平衡
(五)信息公開的決定
(六)信息公開的收費
四、信息公開與相關制度的銜接
(一)政府信息公開與檔案保管規(guī)則
1.《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檔案法》的競合。
2. 現(xiàn)實問題及實踐做法。
3. 完善建議。
(二)政府信息公開與個人信息保護
1. 現(xiàn)行規(guī)定及實踐問題。
2. 完善建議。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政府信息公開到政府數(shù)據(jù)開放[J]. 胡小明. 電子政務. 2015(01)
[2]《檔案法》規(guī)制下的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探析[J]. 盧小賓,高歡. 檔案學通訊. 2014(06)
[3]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公共利益衡量[J]. 王敬波. 中國社會科學. 2014(09)
[4]政府信息概念及其界定[J]. 王敬波. 中國行政管理. 2012(08)
本文編號:299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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