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財政依賴度排名_我國土地財政收入研究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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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與金融
我國土地財政收入研究綜述
! 劉紅梅
( 1. 上海師范大學 商 學院, 上海
1
張志斌
1
王克強
2
200234 2.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
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內容提要: 本文對土地財政的概念進行了歸納, 土地財政是土地管理和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主要分為土地財政 收入和 土地財政支出兩部分 。文中重 點介紹了土地財政收入, 其主要功能 為籌集財 政資金; 它主要分 為四個部分: 土地 資產收 益、 地稅 土 收收入、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其他; 文中對當前學者的研究成果作了綜述, 并提 出了下一步 研究方向: 要在國 家財政之 下, 把收入、 支 出以及支出績效評價 結合成一個有機整體, 構建一個完整的機制來約束和 激勵這個體系中所有的參與者。 關鍵詞: 土地財政收入; 土 地財政; 土地稅 中圖分類號: F 321. 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 4161( 2008) 01- 0141- 04
伴隨著中國經(jīng)濟 的高速發(fā)展而來的是 中國城市 化進程的 加 快, 城區(qū)面積的不斷擴大, 人們 對作為承載 功能的土地 需求越 來 越多。由于法 律法 規(guī) 的不 完善, 在這 個過 程 中, 產 生了 種 種 問 題, 如人均耕地減少 過快、 生態(tài) 環(huán)境 遭到破 壞、 土地 違法 事件 屢 有發(fā)生等。這 些問 題 涉及 各個 方 面, 既有 政 治上 的, 又 有 經(jīng) 濟 上, 還包括生態(tài)環(huán)境上的。以上的種種 問題, 都是因為 土地資 源 管理不善而引起的, 所以土地財政受 到學者和有 關部門的 重視, 但仍然存在著許多的 問題。這 就要求盡快 明晰土地財 政收支 的 框架, 并加強對土地資源的配置和管理。 1. 土地財政收入理論研究綜述 土地財政收入是 土地財政的重要組成 部分。它主 要由土 地 資產 收益、 土地 稅、 行政 事業(yè) 性收 費及 其他 隱性 收入 四部 分 組 成。加強土地財政收入管理, 對于減少 國有資產 流失, 加強土 地 財政的宏觀調控功能 具有重要的意義。 1. 1 土地財政概念綜述 目前絕大多數(shù)學 者把土地財政看作一 個貶義詞。 這里指 的 是: 土地成為政府生財?shù)闹匾ぞ? 即地方 政府通過出 讓土地 獲 如蔣省三、 劉守英指出 ?政府財政預算內 靠城市擴張 帶來的產 業(yè) 稅收效應, 預 算 外靠 土 地出 讓 收 入, 成 為 名 副 其實 的 #土 地 財 政?
[ 1]
前的財稅體制, ? 在財權向上集中, 事權向 下轉移之 時, 地 方政府 將目光瞄向了土地 ?
[ 2]
。
但張曉潔 ( 2004)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 為土地資 源的價 值管理應 以打通 土地管 理和財 政管理 的聯(lián)系為 首要, 須將 土地 資源納入社會經(jīng)濟統(tǒng)一 價值管 理體系 中, 建 立土 地預 算 地收入 ?和 ?財政土地支出 ?的說法。 1. 2 土地資產收益理論 1. 2. 1 地租 對地租理論的研究 主要 分為三 個階 段, 分 別是 古典 政治 經(jīng) 濟學的地 租理論、 古典經(jīng) 濟學的地 租理論 和現(xiàn)代 經(jīng)濟學 的地 新 租理論。而馬克思在對資產階級古典經(jīng) 濟學派的批 判和繼 承中 創(chuàng)立了馬克思主義地租理論, 以勞 動價值論、 生產價 格論和 剩余 價值論為 理論基 礎, 科學地 闡述了資 本主義 土地私 有制下 的地 租本質。 古典政治學派代表 人物 有威廉 ( 配 第、 當 ( 斯密 以及 大 亞 衛(wèi) ( 李嘉圖等。 17世紀后期, 英國 古典經(jīng) 濟學創(chuàng) 始人 威廉 ( 配 指出, 地租是勞動產品扣除生產投 入、 持勞動者生 活所必 需后 維 的余額; 其提出了 級差地 租, 但卻 沒有發(fā) 現(xiàn)絕 對地租; 亞 當 ( 斯 密是最早系統(tǒng)提出 地租 理論的 古典 經(jīng)濟學 家。他認 為: 地租 是 一種壟斷價格。 1817年大衛(wèi) ( 李嘉 圖發(fā)表的政治經(jīng)濟學 與賦稅 原理一書中, 集中 闡述 了他的 地租 理論。他 認為土 地占 有產 生 地租, 地租是為使用土地而給土地 所有者的 產品, 地 租是由 農業(yè)
[ 3]
。文
中的 ?土地預算 ?與土地財政頗有相 似之處, 同時采用了 ? 財政土
得 土地 出讓 金收 入, 作為 地方 政府 財政 收入 的重 要補 充來 源。 第在其 % 賦稅論 &中, 在 勞動價值 論基礎 上提 出了地 租理 論。他
。 %2007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 &藍皮書指 出, ?土 地
財政 ?存在著以下五個顯著風險: 財政 風險, 金融風險, 投資過 熱 風險, 社會風險, 行政腐敗風險 。這 是這些論 文或新聞 中關于 土 地財政的主要看法。王軍認為 發(fā)生土地財 政的根本原 因在于 當
141
經(jīng)營者從利潤中 扣除并 支付 給土地 所有 者的 部分, 是由 勞動 產 生的。 新古典地租理論 中, 作出 突出貢 獻的 有屠 能、 門格 爾、 拉 克 克、 魏克塞、 馬歇爾等人。新古典經(jīng) 濟學流行 的地租理 論是地 租 的邊際生產力理論。一般認為 屠能是這一理論的 先驅, 其 % 立 孤 國 &一書中應用邊際生產力概念分析了地租 理論, 并 建立了區(qū) 位 地租理論?死 認為 地租是 由土 地的邊 際生 產力 決定 的, 地 租是總產量扣除工資 的金額, 即 ?經(jīng)濟剩余 ?。馬歇爾認 為, 地 租 理論 ? 不過是一般供求原理中的特定的一種主要應用而已 ?。 現(xiàn)代經(jīng)濟學的 地租理 論主 要代表 人物 有薩 繆爾 森、 巴洛 維 等。薩繆爾森認為, 土地的供應量就整 個社會而 言是一定 的, 供 給 曲線 是缺 乏彈 性的, 土 地價 格主 要取 決于 土地 的需 求曲 線。 巴維洛在其著作 %土地資 源經(jīng)濟 學 ) ) ) 不動 產經(jīng) 濟學 &中 說: 地 租可以簡單地看 作是非 曲直 種經(jīng)濟 剩余, 即 總產值 或總 收益 減 去總要素成本或總成 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 ? ? ? 馬克思在對資產 階級古典經(jīng)濟學派的 批判和繼承 中創(chuàng)立 了 馬克思主義地 租理論。 馬克思 主義 地租理 論以 勞動 價值 論、 生 產價格論和剩余 價值論 為理 論基礎, 科 學地 闡述了 資本 主義 土 地私有制下的地租本 質。 1. 2. 2 土地有償 使用制度 1988年 4月 12日, 七屆人大 第一次 會議通 過 %中華 人民 共 和國憲法 &有關修正案, 將憲法 中規(guī)定 的不得 出租土 地改 為 ? 土 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 轉讓 ?。 %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土地 管 理法 &也作出相應的調整, 規(guī)定 ?國 家依實 行國有土 地的 有償 使 用制度 ?。 我國結合有為 引外資 的實 際需要 , 土 地使 用權 出讓 的最 高 年; ( 3)教育、 科技、 文化、 衛(wèi)生、 育用地 50年; ( 4)商 業(yè)、 體 旅游、 娛樂用地 40年; (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土地 使用權期 滿 后, 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 1. 3 土地稅收理論 稅是國家政權 的經(jīng)濟 實現(xiàn) 形式, 是補 償政 府提 供無 選擇 的 普通服務所需的費用 。它解決 的是政府無 選擇的對公 民普通 提 供服務費用補償和在 政府服 務中 ? 免費 搭車人 ?的問 題, 稅收 具 有強制性、 無償性和固定性。
公民之間負擔公平問題, 具有有 償?shù)奶攸c。同 樣, 土 地費是 國家 向土地所 有者或 土地使 用者收 取的花 費或消耗 的補償, 它 應是 平等的, 互 利 的, 有 選 擇 性 的, 即 它 的 收 取 必 須 以 一 定 的 投 入 ) ) ) 資金或管理為前提。 2. 土 地財政收入體系研究綜述 關于土地財政收入, 張曉 潔 ( 2004 )構 建了一 個稍 完整 的體 系。他認為針對國有建設用 地而言, ? 財政土 地收 入 ?主要 由土 地稅收、 土地非稅收入 和隱性 財政收 入三部 分組 成
[ 4]
。而 其他
研究, 則多是集中于這三個分項進行展開, 進行了單個的介紹。 本文中土地財政體 系將 由四部 分組 成, 分 別是 土地 資產 收 益、 土地稅收收入、 行政性收費收入及其他, 如圖 1所示。 土地資產收益: 土地出讓金 房地產取得稅 土地財政收入 土地稅收收入 房地產稅 房地產保有稅 房地產的轉移稅 農業(yè)稅 (已取消 ) 行政性收費收入 其他隱性收入
圖 1 土地財政收入結構
2. 1 土地資產收益 土地資產收益主要 包括 兩個方 面, 一是出 售土 地所 獲取 的 地價收益, 另一種 是出 租土地 所獲 得的 土地收 益。但在 中國 特 定的國情下, 出售 的只能 是土 地使 用權, 而非 土地所 有權, 獲 得 的是土地出讓金。土地 出讓 金是 土地所 有權 和使用 權分 離后 , 土地所有 者依據(jù) 經(jīng)濟原 則向土 地使用 者索取的 一種收 入, 是土 地所有權在 經(jīng)濟 上的 一 種體 現(xiàn)。土 地出 讓 金的 本質 是 一種 地
年限按下列用 途確 定: ( 1 )居 住 用地 70 年; ( 2 )工 業(yè) 用地 區(qū) 40 租, 而且是一種絕對地租。 學者對于土地出讓金的研 究, 主要圍 繞以 下幾 個問題: ( 1) 現(xiàn)行土地出讓金制度存在的問題; ( 2)土地出讓 金是否要 并入物 業(yè)稅; ( 3)土地出讓金如何征收。 現(xiàn)行的土地出讓金 制度 存在著 嚴重 的國有 資產 流失 問題 。 李湘昀、 雷愛先 ( 2001)指出了土地出讓 金出現(xiàn)的問 題: 擅 自減免 土地出讓金, 低價出讓土地的隨意 性較大; 土地出讓 金征收 不到 位; 土地出讓金使 用管 理不規(guī) 范, 坐支 現(xiàn)象 比較 普遍。擠 占、 挪 用土地出讓金現(xiàn)象比較普 遍; 賈奇 鋒、 鄭光泉 ( 2006) 則 指出: 目 金帶來的豐厚財政收入, 誘發(fā)了地 方政府的 短期行為; 土地 出讓 金存在重復征稅問題, 加重了納稅 人的負擔; 土地出 讓金成 本核 算和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 影響上地出讓整 體效益
[ 5]
土地稅收是本 文要研 究的 土地財 政收 入的 重要 組成 部分。 前土地流失嚴重, 土地出讓金財政 預算管理 有待加強; 土地 出讓 土地稅有狹義和 廣義之 分, 狹義 土地稅 收是 指僅僅 對土 地資 源 的課稅, 而廣義土地 稅則包 括了 圍繞土 地及 其地上 建筑 物和 其 他附屬物的所有者或 使用人就其取得、 持有、 使用或者 轉移土 地 及地上建筑和其他附 屬物時所課征的一 種稅。本文將 以廣義 的 土地稅作為研究對象 。 1. 4 土地費理論 費是一個補償 性概念, 是 經(jīng)濟 生活中 對他 方提 供勞 動或 服 務的補償。它解決的是享受特 殊服務的公 民與非享受 特殊服 務
。
土地出讓金是否并入物業(yè)稅呢? 大多 數(shù)學者并 不同意 并入 的作法。何振一 ( 2004)認 為這種 作法 在實 踐上不 僅不 可行, 無 助于房地 產開發(fā) 業(yè)健康 發(fā)展, 反而會 給財政 經(jīng)濟帶 來諸多 消極 影響, 更重要 的是與 黨的十 六屆三中 全會關 于完善 社會主 義市 場經(jīng)濟體制的決定不相符, 是不可取的
[ 6]
。岑艷、 崔娟 ( 2005)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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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 在我國將土地出讓金 并入新 的房地 產稅 的作法 理論 依據(jù) 不 足, 且不符合我 國國 情 ? 稅征收
[ 8] [ 7]
改革共涉及七個方面的內 容, 其中, 包 括 ? 實施城 鎮(zhèn)建 設稅 費改 革, 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tǒng)一 規(guī)范的物 業(yè)稅, 相 應取消 有關 收費 ?。
表 1 新房地產稅制設計面臨的選擇
+ 是對所有產地產征收; , 或是以住宅用地、 商業(yè)用地、 工業(yè)用地 A 1 及農業(yè)用地等用途分類下收; ? 或 以農村、 郊區(qū) 和城市房 地產等 地理位置分類進行征收。 A 2 + 對土地和建筑物合在一起征收; , 或對土地和建筑物分開進行 征收; 稅種結構 + 是否開征統(tǒng)一的物業(yè)稅或房產稅; , 是否 內外稅 制統(tǒng)一; ? 土 B1 地出讓金是否納入物業(yè)稅或財產稅; .具體不同學者有不同的設 計方案。 + 是由中朵政府統(tǒng)一制定; , 或由 地方政府 自行制 度; ? 或由地 C1 方制度, 但受國家最高稅率的限制; .或 國家將 稅率限定 在一定 范圍內; / 或由中央制基準稅率, 地方?jīng)Q定變動乘數(shù)。 C2 + 是實行比例稅制; , 還實行超額累進稅制。 評估依據(jù) D 1 從價計征; + 是按資本價值; , 或按年價值; ? 或把兩者的結合運 用。 D 2 從量計征。 E1 + 是由中央評估; , 或由地方政府負責評估。 房地產評估 E2 征稅價值是按 + 市場價值; , 或按預期獲得的市場租金收益確定 評估價值; ? 或按市場價值的百分比。 + 是否對 政府的所 有地產; 大學、 會、 暮、 教 公 公立醫(yī)院、 善機 慈 公共道路、 分園、 圖書館及使館 等免稅; , 是 否家用地 與主要 F1 構、 住所進行優(yōu)惠; ? 是否對城市生活 困難居民、 疾人和離 退休人 殘 員進行減免。 + 完善財產登記制度; , 清理整頓現(xiàn)有收費; ? 配套法律完善; . G 1 儲備數(shù)據(jù); / 采用最 新的技 術手段, 如 CAMA 與 G IS相 結合; 0 注重相關人才培養(yǎng); 1 建立健全申訴和復議機制。
。 陳 志勇、 姚林 ( 2007) 同 樣 也 指 出
?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際操作上看, 土地 出讓金都不 應并入物 業(yè) ?。 關于土地出讓金 如何征收, 主要有 兩種觀點: 一種 是對現(xiàn) 行 的保持不變, 只是 加強管 理; 第二 種是進 行分 期征 收。岑 艷、 崔 娟 ( 2005)指出 在制度設計時, 把 土地出 讓金 分為存 量土 地資 源 ( 絕對地租 )和增 量土 地資源 (級 差地 租 ) 兩部 分, 分期 征收 ; 這 樣不但充分體現(xiàn) 誰使用 誰付 費的原 則, 而且 能把那 些級 差地 租 較高地段不合理 的資源 占用 者擠出 去, 把不 合理的 資源 占用 方 式調整過來, 促進區(qū)塊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 2. 2 土地稅收 農業(yè)稅取消后, 關于 土地 稅的 研究僅 限于 對建 設用 地的 研 究, 即房地產稅的研究。針對房地產稅 改革, 國內學者 展開了 各 種各樣的討論, 主要是有 ? 土地稅、 地產 稅、 房 物業(yè)稅、 產稅 以 財 及不動產稅 ?等多種形式。至于新的房地產 稅采用何種 名稱, 如 何征收, 尚未達成一致觀點, 但 學者普遍認 為房地產 稅、 業(yè)稅、 物 財產稅以及不動產稅 , 盡管形式上有 少許差別, 但其本 質上是 相 同的。國內學者關于這方面的研究多集 中于三個方面: ( 1)對 舊 房地產制 度 存在 問 題 的 分析 , 房 地 產稅 計 稅 依 據(jù)改 革 課 題 組 ( 2006)指出目 前的房地產稅 計稅依 據(jù)存 在的 問題有: 內 外稅 制 不統(tǒng)一; 房地產稅制 老化; 調節(jié) 力度 較弱; 組織 收入 職能 較弱 等 問題
[ 10] [ 9]
課稅對象
。
稅率
稅務優(yōu)惠
配套措施
至于物業(yè)稅對房地產的影響產生了分歧。 張建軍 ( 2007)認 為開征實名制下的累進物業(yè)調節(jié)稅才 是治理和調 控房地產 市場 的標本兼治的政策
[ 17 ] [ 16]
。潘明星、 趙傳林 ( 2007) 認為房 地產 稅制度 改革 滯后,
有效房地產稅收制度 供給不足; 房地 產稅制內部 結構失衡, 制 度 供給過剩和制度 供給不 足并 存; 制度再 安排 的預期 收益 使決 策 者的新制度安排的供給意愿增 強 想及面臨的選擇, 見表 1
[ 12 ] [ 11 ]
; 但 并不是 所有 觀點 都支持 這種 看法的 ,
程瑤 ( 2004) 認為開征物業(yè)稅對平抑房地產價格 所起的作 用不會 太大 點 。龔剛敏 ( 2005)則進行了數(shù)學論證, 并 同意了程 瑤的觀
[ 18 ]
。 ( 2) 對新房地產制度的 構
。 ( 3) 新房產 制度影 響的分析, 陳 平
。
路、 饒慧、 潘蓉 ( 2006)認 為物 業(yè)稅開 征后, 將 給房地 產業(yè) 帶來 全 新的變化。其有利于打擊不法 房地產商 ?炒 樓 ?、? 圈地 ?等投 機 行為; 同時, 其有利于地方財政 收入增加; 但同時, 稅額 會隨房 地 產的升值而增高, 造 成買 房容易 養(yǎng)房 難; 至 于稅 收負 擔如 何, 并 不太確定
[ 13]
2. 3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關于土地費的問題主要是關于如何 ?清費 ?的問題。 陳紅霞 ( 2002) 認為 ?一是將必要的、 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納入規(guī) 范化的 稅收軌道, 或通過擴大稅基的辦法 將其并入 現(xiàn)行的相 關稅種, 或 根據(jù)其性質和實際 情況的 需要, 將 其設置 為新 稅種, 單獨 征收 ; 二是對有必要的、 合理的收費予以 保留, 并以制度的 形式規(guī) 定下 來; 三是合并或取消重復設置的收 費項目, 并對收費 過高的 項目 降低收費標準; 四是要堅決取締不 合理的收 費項目, 嚴格對 收費 項目設置和征收的管理。 2. 4 其他 張曉潔 ( 2004)認為我國政府以直接分配的 方式將土 地分配 給特定的項目與各種用途上, 這時 減免了土 地出讓金, 但實 質上 構成了隱性收入。這些 隱性 收入 的特點 是, 財政收 入與 財政 支 出同時進行
[ 20] [ 19]
。丁成日 ( 2007) 認為房地產稅主要有兩個 影響: 一
[ 14]
個是對土地利用的影 響; 另一個是對財政收入的影響
。
中國征收房地產 稅缺少像美國 ?財產稅理論上的受 益說 ?這 樣一個堅實的理 論基礎 作支 撐, 但這并 不意 味著新 房地 產稅 制 度就此停滯不前。 R oyB ah l( 1998)指 出 ?在大 部分轉軌 國家和 發(fā) 展中國家, 財政分權是 其主要 的政 策動 議 ?
[ 15]
?
。這 暗示 了對 方
主要財政來源的需求 , 隨著淘汰過程 的進行, 不動產稅 成為其 首 選目標。中國同樣如此, 這樣土地稅又 被賦予了 一個新的 作用, 作為財政分權后省以 下的地方政府的主 要稅源。土地 稅的構 建 與財政分權的政治改 革相聯(lián)系了起來, 出于這樣 一個原因, 土 地 稅的改革就具有強烈 地政治動力。如黨的 十六屆第三 次會議 上 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于完 善社會 主義市 場經(jīng) 濟體制 若干 問題 的 決定 &作出了 ?分步實施稅 收制度 改革 ?的戰(zhàn) 略部署。 此次稅 制
。
3. 土 地財政收入法律法規(guī)研究綜述 相關法律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為 新房地產稅 的開征 提供 一個法律保障。如房地產稅計稅依據(jù)改革課題 組 ( 2006) 指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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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房地產稅制的立法 工作大致包括三個步驟: ( 1)前 期的調研 工 作; ( 2)擬寫房地產稅法的立法草案; ( 3) 制定房地產稅的地方性 法規(guī)
[ 21]
[ 2] 王軍. 土地財政的動力結構 [ J] . 瞭望, 2005 ( 37 ) : 26- 27 , . [ 3] [ 4] [ 20 ] 張曉 潔. 天 津市 土地 資源的 公共 財政 調控. 天津大 學 2004年, 碩士論文。 [ 5] 賈奇鋒, 鄭光泉. 對 我國土 地出讓 金制 度的 思考 [ J] . 商場現(xiàn) 代 化, 2006 ( 06) : 288 , . [ 6] 何振一. 物業(yè)稅與土地出讓金 之間不可 替代性簡 論 [ J] . 稅 務研 究, 2004 ( 09) : 19- 21. , [ 7] [ 9] 岑艷, 崔娟. 新房地產稅 制設計面 臨的土地 出讓金征 收問題 [ J] . 商場現(xiàn)代化, 2005 ( 30) : 349- 350 , . [ 8] [ 23 ] 陳 志勇, 姚 林. 我 國 開 征 物業(yè) 稅 的 若 干思 考 [ J ]. 2007 , ( 03) : 56 - 57 . [ 10] [ 21] 房地產稅計稅依據(jù)改革課題組. 房地產稅計稅依 據(jù)改革的 方案建議 [ J] . 稅務研究, 2006 ( 03 ) : 43- 46 , . [ 11] 潘明星, 趙傳林. 物業(yè)稅 開征的制 度分析 [ J] . 財政 研究, 2007 , ( 04) : 31 - 32 . [ 12] 蔡 紅英. 房 地產 稅 的國 際 比較 與 借鑒 [ J ] . 稅 務 研 究, 2006 , ( 03) : 85 - 87 . [ 13] 陳平路, 饒慧, 潘蓉. 論我 國 財產 稅制 的重 構 [ J ]. 稅 務研 究, 2006 ( 09 ): 41- 42. , [ 14] 丁成日. 房 地產 稅 制的 理 論回 顧 ( 上 ) [ J ]. 財 政 研 究, 2007 , ( 02) : 13 - 18 . [ 15] R oyBah. 發(fā)展中國家和經(jīng)濟轉軌 國家的土 地稅與不 動產稅 ) . l 土地價值稅 [ M ] . 中國大地出版社, 2004 150 - 151. : [ 16] 張建軍. 實行累進物業(yè)稅 ) ) ) 房地產調控的有效手 段 [ J] . 中國 房地產, 2007 ( 02) : 31- 32. , [ 17] 程瑤. 開 征 物業(yè) 稅 對 房價 的 影響 分 析 [ J] . 價 格 月刊, 2004 , ( 08) : 32. [ 18] 龔剛敏. 論物業(yè)稅對房地產價格與政府行為的影響 [ J] . 稅務研 究, 2005 ( 05) : 43- 45. , [ 19] 陳紅霞. 中國土地稅收 制度改 革, 東 北農業(yè) 大學 2002 年, 碩士 論文。 [ 22] 柯楊, 高世 星. 物業(yè) 稅 熱議 中 的冷 思考 [ J] . 稅務 研 究, 2006 , ( 09) : 35 - 37 . [ 24] 丁蕓. 論我國財產稅制度 的重構 [ J] . 稅務 研究, 2006, ( 09 ) : 31 - 34 . [ 25] 傅光明. 物權法: 為物業(yè)稅: 為物業(yè)稅的開征創(chuàng)造法 制條件 [ J] . 財政研究, 2007 ( 06) : 48 - 49. ,
?聴、 高世星 ( 2006) 指出 在開 征物 業(yè)稅的 同時, 要 注
意政府各部門間配合 的法律規(guī)范, 使 各部門形成 一個聯(lián)系 緊、 配 合默契、 高效運轉的綜合行政運作體 系, 確 保房屋價值 評估的 公 正、 科學和高效
[ 22]
。陳志、 姚林 ( 2007) 指出 物業(yè)稅 的開 征必 須
[ 23 ]
從法律角度對其 進行適 當定 位, 認為我 國物 業(yè)稅采 取個 別財 產 稅立法模式較為適宜 。 同時, % 物權法 &的實施為 我國財 產稅的 開征打 下了 堅實 的 基礎。丁蕓 ( 2006)指出 % 物權法 & (草案 )將國家、 集體 和私人 的 財產所有權置于一章 , 發(fā)出了對國家、 集體 和個人所有 權一體 保 護的信號, 它的制定為財產稅的征收 打下了基礎 , 同時 也是財 產 稅征收的先決條件
[ 24]
。傅光明 ( 2007) 認為 %物權 法 &的出臺 為
私人財產的保護 提供法 律基 礎, 進而改 變了 私人產 權缺 乏保 護 的現(xiàn)狀, 同時為物業(yè)稅的開征創(chuàng)造了 法制條件, 還為統(tǒng) 一實施 城 鄉(xiāng)物業(yè)稅制提供了法 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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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土地財政收入研究展望 在土地財政 研 究框 架中 , 主要 涉 及四 個 利益 主 體: 中 央 政 府、 地方政府、 企業(yè)以 及居民, 見圖 2 。土 地財 政收入, 是 一個 資 金流 以土 地資 產收 益、 地稅 收、 土 行政 事業(yè) 收費 及其 他四 種 形 式, 從企業(yè)和居民 流向中 央政 府和地 方政 府的過 程。從 上面 的 綜述我們可以看出, 當前的研究主要 集中這四種 形式, 除了張 曉 潔 ( 2004)對整 個框架進行初 步構建, 其 他學 者更多 注重 四種 形 式中的一種進 行研究。 他們針 對單 個形式 , 進 行了 的現(xiàn) 狀分 析 與比較, 并提出如何改進的建議以及 可能產生的 影響, 以便使 這 個籌集資金環(huán)節(jié)更合 理更有效。 而單純只考慮 收入太 過于 片面, 容易 產生 土地 財政 收入 與 土地財政支出脫 節(jié), 導致 財政資 金的 使用效 率低 下; 同時, 我 們 不能脫離國家財政來 討論土地財政。土地 財政的功能 不僅僅 是 籌集資金, 更重要的籌集到資金之后, 如何 更有效的運 用這些 資 金, 最大化公共產品的提供。這樣我們 的下一步 研究方向, 就 是 在國家財政之下, 把收入、 支出 以及支出績 效評價結合 成一個 有 機整體, 構建一個完 整的機 制來 約束和 激勵 這個體 系中 所有 的 參與者。 基金項目: 國 家社 會科 學基 金 ( ( 04CZZ015) )、 家自 然 科 國 學基金 ( ( 70341011) ) , ? 211工程 ?項目。
參考文獻: [ 1 ] 蔣省三, 劉 守英. 土地 財 政的 緣由 與風 險 [ J] . 新 青 年 ( 權 衡, 2006, ( 03) : 26 - 33.
[ 作者簡介 ] 劉紅梅 ( 1970- ) , 女, 山西盂縣人, 博士, 上海師范大學 商學院副教授, 碩士生導師, 上海財經(jīng)大學博士后。 王克強 ( 1969 - ), 男, 甘肅 莊浪縣 人, 上海 財經(jīng) 大學教 授、 博士 生導 師, 博士。 [ 收稿日期 ] 2007- 12- 01
( 責任編輯: 羅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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