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企業(yè)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2-08-02 10:29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guī)定》(審計署令第11號)的出臺,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論文通過分析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現狀,找出制約現階段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發(fā)揮的主要障礙,提出改進和提升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措施。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1 內部審計職能的新定位
1.1 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為監(jiān)督、評價和建議
1.2 內部審計的核心職能是為企業(yè)管理服務
2 我國企業(yè)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現狀
2.1 內部審計職能的觀念淡薄
2.2 內部審計職能的定位不準確
2.3 內部審計職能的發(fā)揮受到制約
3 制約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發(fā)揮的主要障礙
3.1 對內部審計的重視不夠
3.2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強
3.3 內部審計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3.4 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
3.5 內審結果的利用率不高
4 改進和提升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措施
4.1 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結構和定位
4.2 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管理體制
4.3 強化內部審計的信息化建設
4.4 提高內部審計的人員素質
4.5 完善內部審計的結果運用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新時代內審與高質量發(fā)展同行[J]. 鮑國明. 中國內部審計. 2018(01)
本文編號:3668354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1 內部審計職能的新定位
1.1 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為監(jiān)督、評價和建議
1.2 內部審計的核心職能是為企業(yè)管理服務
2 我國企業(yè)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現狀
2.1 內部審計職能的觀念淡薄
2.2 內部審計職能的定位不準確
2.3 內部審計職能的發(fā)揮受到制約
3 制約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發(fā)揮的主要障礙
3.1 對內部審計的重視不夠
3.2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強
3.3 內部審計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3.4 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
3.5 內審結果的利用率不高
4 改進和提升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措施
4.1 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結構和定位
4.2 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管理體制
4.3 強化內部審計的信息化建設
4.4 提高內部審計的人員素質
4.5 完善內部審計的結果運用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新時代內審與高質量發(fā)展同行[J]. 鮑國明. 中國內部審計. 2018(01)
本文編號:366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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