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犯中止問題探討
本文關鍵詞:幫助犯中止問題探討
【摘要】:幫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為使實行犯的實行行為易于實施、完成而提供精神上或者是物質上幫助的一種犯罪參與形態(tài)。犯罪形態(tài)是對于犯罪構成的內容或形式的特征的反映,而幫助犯正是根據(jù)其在共同犯罪的過程中所呈現(xiàn)出行為特征、行為狀態(tài)進行的分類,這樣的分類與行為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等主觀的人格因素并沒有直接或者是必然的聯(lián)系,其更多的是側重于共同犯罪人的犯罪犯罪參與方式和由此呈現(xiàn)的犯罪形態(tài)方面的差異,而這樣分類的目的主要是解決共同犯罪在定罪方面的法律依據(jù)問題。幫助犯的成立,以正犯的存在為前提,且其主觀上具有幫助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幫助行為。幫助犯從屬于正犯,但僅僅在該當和違法層面。幫助犯中止是指幫助犯自動放棄自己的幫助行為或者是自動有效的消除自己的幫助行為對正犯的實行行為的作用,積極防止犯罪既遂結果發(fā)生的共犯停止形態(tài)。幫助犯中止成立,主觀上要具有任意性要件,即行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動中止犯罪,任意性的判斷應該以行為人的主觀認識為依據(jù);客觀上除了要有中止行為之外還應該符合時間性要件和有效性要件,時間性要件要求其必須發(fā)生在犯罪的整個過程中;有效性要件要求行為人須防止犯罪既遂結果的發(fā)生,在這里即使犯罪既遂結果未發(fā)生不是由中止行為引起的,只要行為人具備主觀的任意性要件,客觀上也具有中止行為其便可成立中止。在認定幫助犯中止時,明確區(qū)分幫助犯中止與幫助犯關系脫離,幫助犯中止必須防止犯罪既遂結果的發(fā)生,而幫助犯關系脫離,主要是在共同犯罪的過程中積極防止犯罪既遂結果的發(fā)生,但最后既遂結果依然發(fā)生了的情況。但是共犯犯關系脫離理論是為了彌補共犯中止的不足而提出的,適用共犯關系脫離理論既可以不與中止犯的成立要件相沖突,也可以對各個共同犯罪人做到罪刑相適應。幫助犯中止減免處罰的依據(jù),應該堅持主客觀相結合的原則。幫助犯中止之所減免處罰,是因為幫助犯首先在客觀上實施中止行為,為防止犯罪既遂結果發(fā)生作出了實際努力,切斷自己對最后既遂結果的原因力,說明其違法性相對幫助犯與正犯共同造成的犯罪既遂結果的違法性有所減少;其次,行為人主觀上從最開始的法敵對意識轉化為法規(guī)范意識,說明幫助犯的主觀違法性、非難可能性降低;最后對幫助犯中止減免處罰,有利于幫助犯中止犯罪,阻止正犯實施實行行為,鼓勵幫助犯瓦解共同犯罪,避免對法益造成更大的損害。
【關鍵詞】:幫助犯 中止 幫助犯關系脫離
【學位授予單位】:鄭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914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第一章 引言10-12
- 第一節(jié) 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10
- 第二節(jié) 文獻綜述與研究方法10-11
- 第三節(jié) 論文結構11-12
- 第二章 幫助犯中止概述12-23
- 第一節(jié) 幫助犯的概念及性質12-19
- 一 幫助犯的概念12-16
- 二 幫助犯的性質16-19
- 第二節(jié) 幫助犯中止的概念及理論爭議19-23
- 一 幫助犯中止的概念19-21
- 二 幫助犯中止的理論爭議21-23
- 第三章 幫助犯中止的成立23-36
- 第一節(jié) 幫助犯中止成立的客觀要件23-30
- 一 時間性條件23-24
- 二 徹底性條件24-26
- 三 有效性條件26-30
- 第二節(jié) 幫助犯中止成立的主觀要件30-36
- 一 自動性的內涵30-32
- 二 自動性的判斷32-36
- 第四章 幫助犯中止的認定36-43
- 第一節(jié) 幫助犯中止的判斷標準36-39
- 一 共犯關系脫離理論36-37
- 二 幫助犯關系脫離37-39
- 第二節(jié) 幫助犯中止的具體認定39-43
- 一 不作為幫助犯39-40
- 二 精神幫助犯40-41
- 三 承繼幫助犯41-43
- 第五章 幫助犯中止的處罰43-48
- 第一節(jié) 幫助犯中止減免處罰的根據(jù)43-46
- 一 中止減免處罰依據(jù)的學說及評述43-45
- 二 幫助犯中止減免處罰依據(jù)之我見45-46
- 第二節(jié) 幫助犯中止的責任承擔46-48
- 結論48-50
- 參考文獻50-52
- 個人簡歷、在校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52-53
- 致謝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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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93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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