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盜竊行為入罪問題探討
發(fā)布時間:2017-09-27 09:42
本文關(guān)鍵詞:新型盜竊行為入罪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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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盜竊行為是相對于傳統(tǒng)盜竊行為而產(chǎn)生的行為類型,傳統(tǒng)型盜竊罪認定主要是“數(shù)額較大”和“多次盜竊”,修正案八則新增入戶盜竊,扒竊,攜帶兇器盜竊三種新型盜竊罪的行為方式,進而擴大了盜竊罪的范圍。雖然相關(guān)司法解釋對“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進行界定,但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存在直接影響了對新型盜竊行為的認定。因此針對新型盜竊罪認定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本文主要從以下幾部分來進行探討:第一部分:關(guān)于盜竊罪的認定問題。主要從入戶盜竊入刑的必要性入手,對“入戶盜竊”的內(nèi)涵與外延做出合理的界定,進而明確入戶盜竊的入罪標準及入戶盜竊未達入罪標準時是否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論處。第二部分:關(guān)于攜帶兇器盜竊的認定問題。除對攜帶兇器盜竊的必要性和界定攜帶兇器探究之外,重點分析攜帶兇器盜竊的主觀目的,并引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第三部分:扒竊的認定問題。通過對扒竊概念的明晰,將扒竊與數(shù)額型盜竊、多次盜竊及入戶盜竊之間進行比較,進而明確扒竊的入罪標準。第四部分:新型盜竊罪的停止問題。針對新型盜竊行為中未遂形態(tài)的認定、著手、未遂與既遂的判定和實際控制財物行為之間、盜竊未遂與盜竊預備、盜竊既遂的區(qū)分時間節(jié)點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關(guān)鍵詞】:入戶盜竊 攜帶兇器盜竊 扒竊 入罪
【學位授予單位】:蘭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4.3
【目錄】: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7
- 第一章 關(guān)于入戶盜竊的認定問題7-9
- 1.1 如何界定入戶盜竊的行為7
- 1.2 入戶盜竊的入罪標準7-8
- 1.3 入戶盜竊未達入罪標準是否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論處8-9
- 第二章 關(guān)于攜帶兇器盜竊的認定問題9-15
- 2.1 兇器的認定9-12
- 2.1.1 兇器與犯罪工具之間的關(guān)系10
- 2.1.2 攜帶兇器盜竊之“兇器”的認定10-12
- 2.2 關(guān)于“攜帶”的認定12-14
- 2.2.1 攜帶與持有之間的關(guān)系12-13
- 2.2.2 如何界定攜帶兇器情節(jié)所處的盜竊犯罪階段13-14
- 2.3 “攜帶兇器盜竊”和“攜帶兇器搶奪”的區(qū)別14-15
- 第三章 扒竊的認定問題15-22
- 3.1 扒竊的概念15-16
- 3.2 扒竊的入罪標準分析—是否以數(shù)額為要件16-17
- 3.3 扒竊與其他四類盜竊罪行為之間的對比17-22
- 3.3.1 扒竊與數(shù)額型盜竊之間的比較17-19
- 3.3.2 扒竊與多次盜竊之間的比較19-20
- 3.3.3 扒竊與攜帶兇器盜竊之間的比較20-21
- 3.3.4 扒竊與入戶盜竊之間的比較21-22
- 第四章 新型盜竊罪的停止問題22-32
- 4.1 盜竊罪既遂、未遂在認定方面存在的新問題22-23
- 4.2 新型盜竊罪中既遂的判定和實際控制財物行為之間的關(guān)系23-28
- 4.2.1 刑法理論的觀點和司法實踐的態(tài)度23-25
- 4.2.2 筆者對理論的歸結(jié)和本人觀點的闡述25-28
- 4.3 新型盜竊罪之未遂的認定28-32
- 4.3.1 起點:盜竊未遂與盜竊預備的區(qū)分時間節(jié)點28-30
- 4.3.2 終點:盜竊未遂與盜竊既遂的區(qū)分時間節(jié)點30-32
- 結(jié)論32-34
- 參考文獻34-35
- 致謝35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袁劍湘;;論入戶搶劫中“戶”的界定——兼論入戶時的犯罪目的[J];河北法學;2010年04期
,本文編號:92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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