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少年犯罪成因談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弊端
發(fā)布時間:2017-11-22 18:19
本文關鍵詞:從青少年犯罪成因談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弊端
【摘要】:我國青少年的犯罪現(xiàn)象日漸凸顯,并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特別是頻繁出現(xiàn)一些14歲以下兒童暴力犯罪事件,引發(fā)了理論界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討論。不少學者認為應當通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方式實現(xiàn)對不滿14周歲青少年犯罪行為的懲戒。本文從青少年犯罪形成原因的角度,論述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弊端。
【作者單位】: 湖北省襄陽軍分區(qū);中國政法大學;
【分類號】:D924.1;D669.5
【正文快照】: 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迅猛發(fā)展,影響未成年人成長的不利因素日益增多,以至于我國青少年的犯罪現(xiàn)象日漸凸顯,并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其中不乏大量低于14周歲的少年兒童實行的暴力犯罪。如:2004年,13歲男孩趙力寶強暴同村女孩,因未達責任年齡被釋放后,又到女孩家中殺害女孩母親;2015年,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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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2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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