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公共財產義務的憲法意蘊
發(fā)布時間:2021-03-25 12:27
公民愛護公共財產的義務具有多種規(guī)范效力,對應公民的多種地位,既是法律義務,又蘊含自為義務和道德義務。在憲法上確立該義務,是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之內在要求,是保障公有制落于實地之必要條件,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xiàn)之基礎。愛護義務除了通過合理利用公共財產、對公共財產盡高度注意、對侵犯公共財產的行為進行制止以及力所能及地及時阻止公共財產損害的擴大等方式履行外,還可以通過向公共財產主管部門履行告知或舉報義務、行使監(jiān)督權、提起公益訴訟以及在國家機關指揮下參與保護公共財產的活動等方式履行。為了確保愛護義務的切實履行,立法機關應制定法律,規(guī)定不履行愛護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建立容錯機制和激勵公民履行愛護義務的機制,并在法律上認可公民有合理使用附近公共財產的權利。
【文章來源】:浙江學刊.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0 頁
【部分圖文】:
愛護義務類型化分析邏輯圖
因此,現(xiàn)行《憲法》第53條所規(guī)定的“愛護公共財產的義務”,是多種規(guī)范效力等級的綜合體,它對應公民的多種地位,既是法律義務,又蘊含自為義務和道德義務。法律義務是愛護義務之內核,包括消極愛護義務和應為之積極愛護義務,從內核往外延伸,依次是自為義務和道德義務。當然這種性質界分并不是截然清晰的。如果把愛護義務看成一根數(shù)軸,數(shù)軸上的數(shù)值代表公民主動性的強弱。那么消極義務可以看成處在負半軸的區(qū)域向左延伸,積極愛護的義務則處在正半軸區(qū)域并向右延伸。數(shù)軸右端呈現(xiàn)的應當是一種光譜型的變化,越接近左端,法律義務屬性越強,越往右延伸,法律義務屬性逐漸減弱,道德義務屬性逐漸增強(如圖2所示,顏色越深代表法律義務屬性越強,顏色越淡代表道德義務屬性越強)。據(jù)此,文首案例中公用供水管和道路附近的居民對公共道路的利用具有依賴利用的性質,因而應承擔一定的自為義務,同時由于其對公用道路的利用構成增強利用,因而應承擔一定應為之愛護義務。二、愛護義務確立之理據(jù)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我國公有產權的雙向度配置[J]. 李蕊. 法商研究. 2019(03)
[2]為公民基本義務辯護——基于德國學說的梳理[J]. 王鍇. 政治與法律. 2015(10)
[3]我國環(huán)境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理論基礎探析[J]. 田勇軍. 公法研究. 2013(01)
[4]憲法意義上的國家所有權[J]. 肖澤晟. 法學. 2014(05)
[5]作為公共理性之展開的憲法實施[J]. 王旭.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2(06)
[6]走在法律的邊緣——公益訴訟的理念、困境與前景[J]. 黃金榮.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1(04)
[7]論公物附近居民增強利用權的確立與保障[J]. 肖澤晟. 法商研究. 2010(02)
[8]論物權的平等保護與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兼論《物權法草案》在“核心”問題上是否違憲[J]. 季秀平. 求索. 2006(05)
[9]平等新論[J]. 王海明. 中國社會科學. 1998(05)
[10]蘇聯(lián)國家紀律的憲法基礎[J]. B·M·柯熱里斯基,B·A·克里雅日科夫,蔣碧昆. 國外法學. 1980(05)
本文編號:3099682
【文章來源】:浙江學刊.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0 頁
【部分圖文】:
愛護義務類型化分析邏輯圖
因此,現(xiàn)行《憲法》第53條所規(guī)定的“愛護公共財產的義務”,是多種規(guī)范效力等級的綜合體,它對應公民的多種地位,既是法律義務,又蘊含自為義務和道德義務。法律義務是愛護義務之內核,包括消極愛護義務和應為之積極愛護義務,從內核往外延伸,依次是自為義務和道德義務。當然這種性質界分并不是截然清晰的。如果把愛護義務看成一根數(shù)軸,數(shù)軸上的數(shù)值代表公民主動性的強弱。那么消極義務可以看成處在負半軸的區(qū)域向左延伸,積極愛護的義務則處在正半軸區(qū)域并向右延伸。數(shù)軸右端呈現(xiàn)的應當是一種光譜型的變化,越接近左端,法律義務屬性越強,越往右延伸,法律義務屬性逐漸減弱,道德義務屬性逐漸增強(如圖2所示,顏色越深代表法律義務屬性越強,顏色越淡代表道德義務屬性越強)。據(jù)此,文首案例中公用供水管和道路附近的居民對公共道路的利用具有依賴利用的性質,因而應承擔一定的自為義務,同時由于其對公用道路的利用構成增強利用,因而應承擔一定應為之愛護義務。二、愛護義務確立之理據(jù)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我國公有產權的雙向度配置[J]. 李蕊. 法商研究. 2019(03)
[2]為公民基本義務辯護——基于德國學說的梳理[J]. 王鍇. 政治與法律. 2015(10)
[3]我國環(huán)境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理論基礎探析[J]. 田勇軍. 公法研究. 2013(01)
[4]憲法意義上的國家所有權[J]. 肖澤晟. 法學. 2014(05)
[5]作為公共理性之展開的憲法實施[J]. 王旭.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2(06)
[6]走在法律的邊緣——公益訴訟的理念、困境與前景[J]. 黃金榮.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1(04)
[7]論公物附近居民增強利用權的確立與保障[J]. 肖澤晟. 法商研究. 2010(02)
[8]論物權的平等保護與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兼論《物權法草案》在“核心”問題上是否違憲[J]. 季秀平. 求索. 2006(05)
[9]平等新論[J]. 王海明. 中國社會科學. 1998(05)
[10]蘇聯(lián)國家紀律的憲法基礎[J]. B·M·柯熱里斯基,B·A·克里雅日科夫,蔣碧昆. 國外法學. 1980(05)
本文編號:309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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