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審前送達存在問題及其對策
發(fā)布時間:2017-08-24 21:23
本文關鍵詞:民事案件審前送達存在問題及其對策
【摘要】:長期以來,民事審判實踐中的送達難問題成為限制案件在審限內(nèi)正常結案的重大"瓶頸"。其中的門難進、人難找、字難簽、事難證等問題極為典型,F(xiàn)行民事法律未做原告送達、被告接受送達和相應后果的義務性設計,而原告又有公告送達的兜底性救濟,法院的送達工作囿于規(guī)范之內(nèi)難以伸展。而第三方單位——社區(qū)、物業(yè)公司、派出所、受送達人工作處所的工作人員缺乏責任,變相助長了不誠信當事人躲避司法送達和審判的不正當心理。建議以送達為發(fā)端,建立健全社會誠信評價、使用、監(jiān)管體系。在傳統(tǒng)送達方式外,以新技術平臺為支撐的電子送達正在成為解決法院送達難的重要突破。
【作者單位】: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關鍵詞】: 民事 審前送達 誠信
【分類號】:D925.1
【正文快照】: 民事訴訟中立案是第一環(huán)節(jié),而送達是立案至常態(tài)開庭審理間的第一前置要素,它關系到案件能否順利進入實質的對席審理階段,作用不言而喻。但是民事案件審理前送達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已經(jīng)呈現(xiàn)出在訴訟初始即制約案件正常進行的趨勢。正確對待、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對于深化司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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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73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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