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司法審查中“違背公共利益”的濫用與規(guī)制
發(fā)布時間:2021-06-21 05:26
社會公共利益這一概念,在傳統(tǒng)大陸法系、普通法系國家有著不同的理解。在對"社會公共利益"進行闡釋時,多數(sh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卻進行了擴大解釋,將仲裁裁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損害某群體利益、存在公共安全風險、損害國有單位的利益等情形認定為"違背公共利益"。有必要通過明確概念、借鑒"公共政策"成果、法院增強文書說理等方式,對這一實踐中存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規(guī)制,以維護仲裁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文章來源】:學理論. 2020,(06)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理論思辨:“社會公共利益”概念的內涵解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權威界定
(二)地方法院對“社會公共利益”概念的實踐解讀
二、現(xiàn)狀檢視:以“違背公共利益”為由撤銷或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實踐考察
(一)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二)損害某群體利益
(三)存在公共安全風險
(四)損害國有單位的利益
三、進路探尋:規(guī)制“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司法適用的對策
(一)量體裁衣:明確概念內涵,統(tǒng)一適用標準
(二)擇善而從:借鑒“公共政策”成果,發(fā)展公共利益理論
(三)有序銜接: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有效樹立司法權威
本文編號:3240071
【文章來源】:學理論. 2020,(06)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理論思辨:“社會公共利益”概念的內涵解讀
(一)最高人民法院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權威界定
(二)地方法院對“社會公共利益”概念的實踐解讀
二、現(xiàn)狀檢視:以“違背公共利益”為由撤銷或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實踐考察
(一)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二)損害某群體利益
(三)存在公共安全風險
(四)損害國有單位的利益
三、進路探尋:規(guī)制“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司法適用的對策
(一)量體裁衣:明確概念內涵,統(tǒng)一適用標準
(二)擇善而從:借鑒“公共政策”成果,發(fā)展公共利益理論
(三)有序銜接: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有效樹立司法權威
本文編號:3240071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susongfa/3240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