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的實務探索與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1-02-17 07:02
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是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檢察院在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過程中,充分發(fā)揮檢察官適用該項制度的主辦主導作用,協(xié)同公法司出臺的一項工作機制;谶^書具備證據能力同時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對補強證據、提高辦案效率、修復社會關系等具有積極作用,它是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自愿性、真實性的書面體現,相比具有契約合意屬性的認罪認罰具結書而言,悔過書更能發(fā)揮屬性優(yōu)勢。
【文章來源】:中國檢察官. 2020,(13)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中的問題
二、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內涵及價值評析
(一)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內涵
(二)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價值評析
三、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質效
四、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尚待深化的問題
本文編號:3037625
【文章來源】:中國檢察官. 2020,(13)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中的問題
二、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內涵及價值評析
(一)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內涵
(二)認罪認罰悔過書的價值評析
三、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質效
四、認罪認罰悔過書機制尚待深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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