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立法語言之多維檢視
發(fā)布時間:2025-01-01 02:52
《民法典(草案)》的立法語言在準確性、統(tǒng)一性和簡潔性上仍有不足。首先,盡管草案使用了更準確的名詞、動詞、連詞和短句并增加了更準確的限定,但部分動詞有待商榷、部分連詞似有錯誤、部分副詞明顯不當、部分改進有失簡潔。其次,草案的動詞、連詞、短語和句式盡管都更符合統(tǒng)一性的要求,但存在顧內(nèi)忘外、忽視例外、忽視變種和忽視細節(jié)的問題。再則,盡管草案刪除了一些喪失價值的條款、避免了一些語義重復的問題、省略了一些可有可無的成分、統(tǒng)合了一些過于零碎的表述,但卻存在遺漏之處;盡管使用了一些更簡潔的搭配和句式,但既未重視特定詞語的簡化效用也未嚴守去繁就簡的一般原則。制定法典詞目索引和設立法典審讀委員會有助于完善法典的立法語言,但審議工作應盡可能精細化。
【文章頁數(shù)】:13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之提出
二、準確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三、統(tǒng)一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四、簡潔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結語
本文編號:402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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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
一、問題之提出
二、準確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三、統(tǒng)一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四、簡潔性之維下的檢視
(一)進步
(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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