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guī)范納入《民法總則》之資格判定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24 06:39
本文關鍵詞:民法規(guī)范納入《民法總則》之資格判定研究
【摘要】:民法典應當設置總則,業(yè)已在實務界和理論界形成共識,并取得了立法機關的認可。民法總則的內容構造已經成為熱議的問題,在此之前,當務之急要解決的是"哪些內容可以進入到《民法總則》",即進入民法總則中民法規(guī)范的資格。理論上,探討民法總則內容資格問題甚少,而且是模糊的,導致民法典總則體系構造的研究久爭不決。民法規(guī)范進入民法總則要符合資格標準,遵循"三步檢驗法",以此為紅線,勾勒出民法典總則基本內容框架,為民法典總則內容構造研究提供前提性對象,以實現(xiàn)民法總則體系的指導性、體系強制、科學性。民法典總則的應然結構應在此基礎上形成。
【作者單位】: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 民法典 民法總則 三步檢驗法 內容構造
【分類號】:D923
【正文快照】: 12002年民法典官方草稿、梁慧星建議稿、徐國棟建議稿、王利明建議稿、楊立新建議稿。2015年3月2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召開民法典編纂工作協(xié)調小組會議,宣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至此,中國正式進入民法典編纂時代。在成文法體制下,民法法典化是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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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謝小瑤;;論TRIPs協(xié)議中三步檢驗法的理論與適用——以《一個饅頭引發(fā)的血案》為例[J];浙江社會科學;2010年09期
,本文編號:108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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