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立法視閾下的民事訴權保護
發(fā)布時間:2024-04-08 03:21
我國的民事訴訟立法日臻完善,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障有顯著提升。在充分肯定民事訴訟立法成就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民事訴訟立法領域存在的不足。首先,當事人訴訟權利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民事訴訟權利體系的完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訴權保護的質(zhì)量,我們依據(jù)訴訟權利形式產(chǎn)生的程序法效果將基本民事訴訟權利劃分為程序啟動權、程序推進權、程序終結權三種類型,并且能夠不斷吸納新的訴訟權利進入其中。其次,民事訴權的制度保障有待加強,具體體現(xiàn)在立案受理制度、反訴制度、上訴制度、再審制度和證據(jù)制度之中。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民事訴訟權利的層次劃分與體系梳理
二、訴訟權利的立法保障
(一) 立案受理制度
(二) 反訴制度
(三) 上訴制度
(四) 再審制度
(五) 證據(jù)制度
本文編號:394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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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權利的層次劃分與體系梳理
二、訴訟權利的立法保障
(一) 立案受理制度
(二) 反訴制度
(三) 上訴制度
(四) 再審制度
(五) 證據(j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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