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4-01-22 08:44
見義勇為是指公民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在非職責范圍內,為避免或者減少國家、集體、他人的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利益的損害,行為人不顧個人安危而積極實施的危難救助行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行為。該行為具有非職責性、無義務性、行為人主觀上的利他性,行為對象的公益性,行為時間上的緊急性和行為的多方面性。見義勇為不僅包括危難救助、勇斗歹徒,還包括搶險救災行為。 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guī)來調整見義勇為,調整見義勇為的相關法律散見于我國民法、侵權責任法、刑法和社會保障法中。相比之下,見義勇為地方立法卻較為積極,從1991年至2010年的20年間,我國28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先后共出臺見義勇為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60部,其中16部法規(guī)、規(guī)章先后被修訂或被廢止,現(xiàn)行有效的見義勇為法規(guī)、規(guī)章共44部。 我國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的內容涉及到多個部門法,但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的主要內容涉及到對見義勇為的申報、確認,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保護及見義勇為基金問。而這些問題的解決又會涉及到行政機關的職權,涉及到行政法律關系,也即是行政機關與見義勇為人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些對見義勇為的確認、獎勵和保護的...
【文章頁數(shù)】:5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國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現(xiàn)狀分析
(一) 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現(xiàn)狀
(二) 見義勇為立法特點
(三) 見義勇為申報、確認、獎勵與保護
二、各地見義勇為立法主要內容比較分析
(一) 各地見義勇為立法目的、原則及適用效力比較分析
(二) 各地申報和確認制度比較分析
(三) 各地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制度比較分析
(四) 見義勇為基金來源、監(jiān)管和見義勇為基金會性質比較分析
三、完善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的建議
(一) 完善地方立法名稱和見義勇為概念
(二) 完善見義勇為立法目的、原則和法律適用效力
(三) 完善申報制度
(四) 完善確認主體、確認時間和對確認不服的救濟途徑
(五) 完善獎勵制度
(六) 完善保障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882559
【文章頁數(shù)】:5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國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現(xiàn)狀分析
(一) 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現(xiàn)狀
(二) 見義勇為立法特點
(三) 見義勇為申報、確認、獎勵與保護
二、各地見義勇為立法主要內容比較分析
(一) 各地見義勇為立法目的、原則及適用效力比較分析
(二) 各地申報和確認制度比較分析
(三) 各地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制度比較分析
(四) 見義勇為基金來源、監(jiān)管和見義勇為基金會性質比較分析
三、完善見義勇為地方立法的建議
(一) 完善地方立法名稱和見義勇為概念
(二) 完善見義勇為立法目的、原則和法律適用效力
(三) 完善申報制度
(四) 完善確認主體、確認時間和對確認不服的救濟途徑
(五) 完善獎勵制度
(六) 完善保障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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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8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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