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工智能立法的科學性探析
發(fā)布時間:2022-08-01 19:59
人工智能技術正在深刻影響著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其推廣和應用引發(fā)一系列的法律問題,規(guī)制人工智能技術要從法律運行的立法環(huán)節(jié)入手。面對人工智能時代對立法科學性的新要求,中國的人工智能立法要尊重技術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智能機器人作為人工智能的載體,其推廣和應用對于我們的立法活動提供了新的視野和范式,確認智能機器人的法律主體性地位是機器人立法要解決的首要和關鍵問題。智能機器人背后的算法是人工智能運行的關鍵和核心,它能夠為立法提供技術支持,進而影響立法體系和立法內容,為算法立法是人工智能時代立法的必然選擇。通過立法技術的提高、法律價值的重塑和立法者科學素養(yǎng)的培育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立法的科學水平。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人工智能立法需要遵循科學立法原則
(一) 重思人工智能時代的科學立法問題
(二) 科學立法回應人工智能立法的遲滯
三、人工智能與科學立法的共變關系
(一) 人工智能載體智能機器人的主體性迷思
(二) 人工智能與科學立法的交互作用
四、為算法立法的科學性追問
(一) 為算法立法是人工智能發(fā)展的必然選擇
(二) 算法對科學立法的功能和作用
五、結語: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立法的科學水平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人工智能時代法律場景的變遷[J]. 齊延平.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4)
[2]算法的法律與法律的算法[J]. 鄭戈. 中國法律評論. 2018(02)
[3]網(wǎng)絡社會法律治理與技術治理的二元共治[J]. 鄭智航. 中國法學. 2018(02)
[4]探索激勵相容的個人數(shù)據(jù)治理之道——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方向[J]. 周漢華. 法學研究. 2018(02)
[5]需求導向的立法人才培育機制[J]. 劉風景. 河北法學. 2018(04)
[6]論人工智能時代智能機器人的刑事責任能力[J]. 劉憲權,胡荷佳. 法學. 2018(01)
[7]破解技術中立難題——法律與科技之關系的法理學再思[J]. 鄭玉雙.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1)
[8]中國法律規(guī)范體系與立法效果評估[J]. 馮玉軍. 中國社會科學. 2017(12)
[9]算法與歧視 從美國教育平權案看算法倫理與法律解釋[J]. 丁曉東. 中外法學. 2017(06)
[10]綠色技術發(fā)展的立法回應:問題與破解[J]. 楊解君. 法商研究. 2017(06)
本文編號:3668084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人工智能立法需要遵循科學立法原則
(一) 重思人工智能時代的科學立法問題
(二) 科學立法回應人工智能立法的遲滯
三、人工智能與科學立法的共變關系
(一) 人工智能載體智能機器人的主體性迷思
(二) 人工智能與科學立法的交互作用
四、為算法立法的科學性追問
(一) 為算法立法是人工智能發(fā)展的必然選擇
(二) 算法對科學立法的功能和作用
五、結語: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立法的科學水平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人工智能時代法律場景的變遷[J]. 齊延平.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4)
[2]算法的法律與法律的算法[J]. 鄭戈. 中國法律評論. 2018(02)
[3]網(wǎng)絡社會法律治理與技術治理的二元共治[J]. 鄭智航. 中國法學. 2018(02)
[4]探索激勵相容的個人數(shù)據(jù)治理之道——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方向[J]. 周漢華. 法學研究. 2018(02)
[5]需求導向的立法人才培育機制[J]. 劉風景. 河北法學. 2018(04)
[6]論人工智能時代智能機器人的刑事責任能力[J]. 劉憲權,胡荷佳. 法學. 2018(01)
[7]破解技術中立難題——法律與科技之關系的法理學再思[J]. 鄭玉雙.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1)
[8]中國法律規(guī)范體系與立法效果評估[J]. 馮玉軍. 中國社會科學. 2017(12)
[9]算法與歧視 從美國教育平權案看算法倫理與法律解釋[J]. 丁曉東. 中外法學. 2017(06)
[10]綠色技術發(fā)展的立法回應:問題與破解[J]. 楊解君. 法商研究. 2017(06)
本文編號:366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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