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專員主張雙倍工資,有可能嗎?
發(fā)布時間:2024-12-20 21:43
<正>【案情簡介】曹某于2016年8月18日入職上海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經(jīng)理一職,負責公司的人員招聘、合同簽訂、用工申報、社保繳納、日常行政工作及公司的網(wǎng)絡(luò)管理。2017年6月29日,曹某因個人原因向公司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曹某辦理了離職交接手續(xù),于2017年7月3日離職。曹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16
【文章頁數(shù)】:2 頁
本文編號:4017903
【文章頁數(shù)】:2 頁
本文編號:4017903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laodongfa/4017903.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