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待遇補充協(xié)議能否視為勞動合同?
發(fā)布時間:2021-07-08 08:30
<正>案情簡介2013年11月25日,職工周某應聘某醫(yī)院整形咨詢設計師崗位,雙方一拍即合,簽訂了特殊待遇補充協(xié)議。第二天,周某正式到崗上班。2014年5月7日,雙方以規(guī)范文本簽訂了勞動合同和保密及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中約定基礎待遇為5000元/月,績效按業(yè)績2.5%提成。
【文章來源】:工會信息. 2018,(0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案情簡介
案例解析
一、勞動合同一般約定哪些內容?內容約定不明時怎么辦?
二、特殊待遇補充協(xié)議能否視為勞動合同?
三、錄用信能否視為勞動合同?
法規(guī)鏈接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勞動合同中止制度構建探討[J]. 王躍龍. 法制博覽. 2018(27)
本文編號:3271221
【文章來源】:工會信息. 2018,(0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案情簡介
案例解析
一、勞動合同一般約定哪些內容?內容約定不明時怎么辦?
二、特殊待遇補充協(xié)議能否視為勞動合同?
三、錄用信能否視為勞動合同?
法規(guī)鏈接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勞動合同中止制度構建探討[J]. 王躍龍. 法制博覽. 2018(27)
本文編號:32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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