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4-13 06:11
本文關鍵詞: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在當今世界的經(jīng)貿領域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綜觀我國目前的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尚不夠系統(tǒng)、完善和全面,保險實務中也存在諸多爭議,仍需進行深入地研究和探討。本文在對整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進行研討的基礎上,針對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從海上保險立法、海事司法及保險實務操作等角度,提出了完善意見,以期能夠對制度的系統(tǒng)性研究有所幫助。 本文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概論在總結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奶攸c的基礎上,論述了海上運輸業(yè)、貿易業(yè)和保險業(yè)對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影響、海上保險基本原則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中所處的地位以及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與海上貨物運輸賠償制度的異同點。 第二部分在概論的基礎上,對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包含的內容作了進一步闡述。主要包括:1、構成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基礎是被保險人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以換取保險人承擔相應的貨物損失風險。重點論述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的各類風險、我國保險條款中關于風險約定存在的缺陷與完善以及保險費的支付、加收與返還等問題;2、當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能否獲得保險賠償,取決于其能否按照“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證明”的要求完成舉證責任。重點論述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淖C據(jù)特點、舉證規(guī)則、證明標準以及近因原則等問題;3、如果保險人同意賠付被保險人的損失,其將按照“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范圍”中的賠償原則、方式、期限和損失范圍等進行賠付。重點論述了賠償原則、賠付期限以及貨物損失中的推定全損及施救費用等問題;4、如果保險人不同意賠付,其將根據(jù)“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限制”限定或免除其賠償責任。重點論述了保險人的限制賠償方式,并對其中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被保險人違反告知義務以及被保險人的損失未發(fā)生在保險期間三種具體的限制賠償方式進行了深入探討; 5、保險人是否有權限制其賠償責任,又取決于其是否遵循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限賠受阻”中所論述的原則。重點論述了保險人限賠受阻的基本理論,分析了保險人限賠受阻的三個主要方式:保險人因未履行說明義務而限賠受阻、保險人因棄權和禁止反言而限賠受阻及保險人因疑義利益解釋原則而限賠受阻;6、當保險人賠付被保險人的損失后,可根據(jù)“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填補”中所列舉的權利向有關各方索賠或變賣保險標的物以填補其賠償損失。重點論述了海上保險人填補賠償損失的成因、意義及包括海上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委付條件下保險標的的處置權以及重復保險條件下的分攤權等在內的五種填補損失途徑。
【關鍵詞】:海上貨物保險 賠償制度 賠償基礎 賠償證明 賠償限制
【學位授予單位】:大連海事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8
【分類號】:D922.284
【目錄】:
- 摘要6-8
- Abstract8-15
- 引言15-23
- 一、選題背景及意義15-16
- 二、課題研究內容16-20
- 三、本文的主線20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20-21
- 五、本文的術語界定21-23
- 第1章 概論23-40
- 1.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奶攸c23-27
- 1.1.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是一種限定性賠償23-24
- 1.1.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范圍較廣24
- 1.1.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在確定作為賠償基準的保險價值方面具有特殊性24-26
- 1.1.4 被保險人獲得全損賠償更為容易26
- 1.1.5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谋槐kU人(權利人)不確定26-27
- 1.1.6 保險人賠付保險賠償金后獲得填補的機會較多27
- 1.2 影響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因素27-32
- 1.2.1 海上運輸業(yè)對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影響27-29
- 1.2.2 貿易業(yè)對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影響29-31
- 1.2.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業(yè)自身的影響31-32
- 1.3 海上保險基本原則在賠償制度中的地位32-34
- 1.3.1 保險利益原則是賠償制度存在的先決條件32-33
- 1.3.2 最大誠信原則是賠償制度的基石33
- 1.3.3 損害補償原則是賠償制度的核心33-34
- 1.3.4 近因原則是賠償制度的關鍵點34
- 1.4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與海上貨物運輸賠償制度的比較34-39
- 1.4.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與海上貨物運輸賠償制度的聯(lián)系34-36
- 1.4.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與海上貨物運輸賠償制度的區(qū)別36-39
- 1.5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內容39-40
- 第2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基礎40-86
- 2.1 概述40-42
- 2.1.1 保險賠償制度的基礎內容40-41
- 2.1.2 風險承擔與保險費之間的關系41
- 2.1.3 貨物保險賠償基礎與民事賠償基礎的區(qū)別41-42
- 2.2 風險承擔42-73
- 2.2.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承保的風險42-49
- 2.2.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除外的風險49-62
- 2.2.3 我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中有關風險約定存在的不足及其完善62-73
- 2.3 保險費的支付73-86
- 2.3.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費的特點74-75
- 2.3.2 保險費的支付75-82
- 2.3.3 保險費的加收及返還82-86
- 第3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證明86-106
- 3.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淖C據(jù)特點86-88
- 3.1.1 被保險人收集證據(jù)的機會并未多于保險人86-87
- 3.1.2 查明保險事故原因方面的證據(jù)較難87
- 3.1.3 證明權利主體資格的證據(jù)較為重要87
- 3.1.4 確定損失方面的證據(jù)較易收集87
- 3.1.5 證明第三人負有責任的證據(jù)顯得格外重要87-88
- 3.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呐e證規(guī)則88-94
- 3.2.1 民事訴訟的舉證規(guī)則88-90
- 3.2.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糾紛的舉證規(guī)則90-92
- 3.2.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糾紛的舉證分配92-94
- 3.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淖C明標準94-96
- 3.4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慕?/span>96-106
- 3.4.1 近因的理論及其發(fā)展96-99
- 3.4.2 近因的認定99-103
- 3.4.3 近因在保險條款中的的運用103-104
- 3.4.4 關于近因的立法建議104-106
- 第4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范圍106-137
- 4.1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脑瓌t106-111
- 4.1.1 及時賠償原則106-107
- 4.1.2 最高額賠償原則107-109
- 4.1.3 預定賠償原則109-110
- 4.1.4 按比例賠償原則110-111
- 4.1.5 賠償填補原則111
- 4.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姆绞?/span>111-113
- 4.2.1 保險賠償?shù)姆绞?/span>112
- 4.2.2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方式以金錢給付為原則112-113
- 4.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钠谙?/span>113-119
- 4.3.1 保險賠付的階段及期限114-115
- 4.3.2 海事司法實踐中認定拖延賠付保險賠償金的懲罰性方式115-116
- 4.3.3 我國相關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116-119
- 4.4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shù)膿p失119-137
- 4.4.1 概述119-122
- 4.4.2 推定全損122-128
- 4.4.3 施救費用128-134
- 4.4.4 賠償部分損失的法律后果134-135
- 4.4.5 海事司法實踐中的損失確定135-137
- 第5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限制137-178
- 5.1 保險人限制賠償?shù)姆绞?/span>137-144
- 5.1.1 制度性限制賠償方式138-140
- 5.1.2 風險性限制賠償方式140-142
- 5.1.3 其他限制賠償方式142-143
- 5.1.4 保險人限制賠償方式的演變143-144
- 5.2 司法實踐中的限制賠償方式144-149
- 5.2.1 海上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具體限制賠償方式144-146
- 5.2.2 法院認定的具體限制賠償方式146-148
- 5.2.3 比較研究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與船舶保險的限制賠償方式148-149
- 5.3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限制賠償方式149-178
- 5.3.1 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149-159
- 5.3.2 被保險人違反告知義務159-165
- 5.3.3 被保險人的損失未發(fā)生在保險期間165-178
- 第6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限賠受阻178-215
- 6.1 保險人限賠受阻制度的基本理論179-185
- 6.1.1 保險人限賠受阻制度的法律環(huán)境179-182
- 6.1.2 建立海上保險人限賠受阻制度的理論探討182-184
- 6.1.3 海上保險人限賠受阻制度的內容184-185
- 6.2 海上保險人因未履行說明義務而限賠受阻185-192
- 6.2.1 立法和理論探討中的海上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185-187
- 6.2.2 保險實務中海上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的情況187-188
- 6.2.3 司法實踐中對海上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的認定188-189
- 6.2.4 完善海上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的意見189-192
- 6.3 保險人因棄權或禁止反言而限賠受阻192-202
- 6.3.1 立法和理論探討中的海上保險人棄權和禁止反言192-198
- 6.3.2 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海上保險人棄權和禁止反言的情況198-201
- 6.3.3 完善海上保險人棄權和禁止反言的意見201-202
- 6.4 保險人因疑義利益解釋原則而限賠受阻202-215
- 6.4.1 立法和理論探討中的疑義利益解釋原則203-206
- 6.4.2 司法實踐中對疑義利益解釋原則的適用情況206-212
- 6.4.3 完善疑義利益解釋原則的意見212-215
- 第7章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賠償填補215-263
- 7.1 概述215-223
- 7.1.1 海上保險人填補賠償損失的成因分析216-218
- 7.1.2 海上保險人填補賠償損失的意義218-220
- 7.1.3 海上保險人填補賠償損失的途徑220-223
- 7.2 海上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223-239
- 7.2.1 概述223-224
- 7.2.2 中英法律關于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規(guī)定的比較研究224-225
- 7.2.3 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屬性225-227
- 7.2.4 海上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條件227-230
- 7.2.5 海上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方式230-234
- 7.2.6 因被保險人的原因致使海上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后果234-236
- 7.2.7 海上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限制236-239
- 7.3 海上保險人在委付條件下對保險標的的處置權239-252
- 7.3.1 概述240-241
- 7.3.2 海上保險人的保險標的處置權的法律屬性241-243
- 7.3.3 保險標的處置權與代位求償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243-245
- 7.3.4 海上保險人取得保險標的處置權的條件245-251
- 7.3.5 有關海上保險人保險標的處置權的完善意見251-252
- 7.4 海上保險人在重復保險條件下的分攤權252-263
- 7.4.1 概述253-255
- 7.4.2 海上保險人分攤權的法律屬性255-256
- 7.4.3 海上保險人取得分攤權的條件256-258
- 7.4.4 海上保險人分攤權的行使258-262
- 7.4.5 有關海上保險人分攤權的完善意見262-263
- 第8章 結束語263-272
- 8.1 論文的創(chuàng)新點263-270
- 8.1.1 論文提出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理念263
- 8.1.2 論文提出完善我國《海商法》、《保險法》的立法建議263-269
- 8.1.3 論文提出完善海事司法的意見269
- 8.1.4 論文提出完善保險實務操作的意見269-270
- 8.1.5 論文提出完善我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條款的意見270
- 8.1.6 論文歸納總結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的諸多不明確之處270
- 8.2 論文的局限與不足270-272
- 8.2.1 資料來源有局限性270-271
- 8.2.2 論文的完整性有待提高271-272
- 參考文獻272-278
- 攻讀學位期間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278-280
- 致謝280-281
- 研究生履歷281
【引證文獻】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王海波;論中國海上保險法與一般保險法之協(xié)調[D];復旦大學;2012年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5條
1 詹玉萍;論“單獨海損不賠”的法律問題[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2 張昕;航運保險的金融職能研究[D];上海交通大學;2010年
3 李婉真;海上保險中的代位求償權制度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2011年
4 王春赫;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舉證責任研究[D];大連海事大學;2013年
5 楊鴿;海上保險法下推定全損制度及其當代的新發(fā)展[D];大連海事大學;2013年
本文關鍵詞:海上貨物運輸保險賠償制度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302971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jinrfa/302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