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權的理論建構及其實現(xiàn)路徑
發(fā)布時間:2024-11-10 08:59
稅收籌劃即納稅人合理安排經(jīng)營活動以少繳稅款,學理標準和現(xiàn)實背景俱支持其上升為一項納稅人權利。通常習慣于從避稅出發(fā)反向界定稅收籌劃的范圍,但稅收利益、立法目的和商業(yè)實質三項標準皆表意模糊,且該進路亦存在邏輯罅漏,易放大或限縮稅收籌劃權的應有意涵。應改采列舉定義法,分析稅收籌劃的典型情形,藉此可明確稅收籌劃權的核心是納稅人放棄實施稅負較重之交易安排、使行為滿足稅收優(yōu)惠構成要件的自由,而當納稅人在多種經(jīng)濟實質相同的交易安排中擇稅負較輕者為之,卻受到反避稅調整時,也應享受公正待遇。實體和程序稅法應充實或更新相關規(guī)則,將稅收籌劃權確立為實定法上的納稅人權利,達致"以權利制約權力"的目標。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從稅收籌劃到稅收籌劃權
(一)稅收籌劃權的理論證成
(二)稅收籌劃權的現(xiàn)實支撐
二、由避稅反向框定稅收籌劃邊界的進路及局限
(一)避稅行為的構成要件及其表意模糊
(二)由避稅概念反向界定稅收籌劃的邏輯漏洞及其成因
三、權利視角下的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權的內核
(二)稅收籌劃權的邊界
四、稅收籌劃權的制度體現(xiàn)及對實踐的吁求
(一)制度確立路徑
(二)實踐因應之道
五、結論
本文編號:4011800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從稅收籌劃到稅收籌劃權
(一)稅收籌劃權的理論證成
(二)稅收籌劃權的現(xiàn)實支撐
二、由避稅反向框定稅收籌劃邊界的進路及局限
(一)避稅行為的構成要件及其表意模糊
(二)由避稅概念反向界定稅收籌劃的邏輯漏洞及其成因
三、權利視角下的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權的內核
(二)稅收籌劃權的邊界
四、稅收籌劃權的制度體現(xiàn)及對實踐的吁求
(一)制度確立路徑
(二)實踐因應之道
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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