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借貸利率上限管制研究:以普通法的歷史變遷為視角(英文)
發(fā)布時間:2021-04-23 09:13
借貸利率上限管制一直是困擾我國立法與司法的雙重難題。兩大法系對此呈現(xiàn)出一種頗為奇特的法源反轉(zhuǎn)現(xiàn)象:大陸法系授權(quán)法官主觀裁量合同約定的利率適合與否,英美法系則一直依靠成文立法限制利率上限。以宗教與道德為基礎的英美法系利率上限管制曾一度在20世紀末分崩離析,但行為經(jīng)濟學在新世紀又為管制重新找到了"金融消費者保護"這一新的正當性基礎,并導致立法隨之改變。這一歷史變遷與我國既有制度路徑頗為相似,可為我國下一步的相關立法提供鏡鑒。我國未來利率上限立法的精細化設計應以保護金融消費者為核心目標,分離利率管制上限確定權(quán)和執(zhí)行權(quán),逐步形成生產(chǎn)/消費二元區(qū)分管制體系,賦予法官個案利率自由裁量的空間,并通過獨立罰沒程序彌補民事和刑事責任之間的空白。
【文章來源】:China Legal Science. 2020,8(02)
【文章頁數(shù)】:2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事后監(jiān)管:法律如何應對金融市場失靈[J]. 伊曼·安納布塔維,斯蒂文·施瓦茨,許多奇,桂儷寧. 交大法學. 2016(01)
本文編號:3155057
【文章來源】:China Legal Science. 2020,8(02)
【文章頁數(shù)】:2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事后監(jiān)管:法律如何應對金融市場失靈[J]. 伊曼·安納布塔維,斯蒂文·施瓦茨,許多奇,桂儷寧. 交大法學.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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