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法律困境及其出路——以泰州天價環(huán)境訴訟案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6-17 13:05
泰州天價環(huán)境訴訟案雖然是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一個重要案例,但是泰州市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的官方背景,以及新《環(huán)境保護法》對環(huán)保類社會組織的過多限制體現(xiàn)了國家在社會組織管理上的管控模式。當前我國社會組織活動的法律困境主要體現(xiàn)在國家對社會組織的嚴格管控,表現(xiàn)在立法理念、制度設計等諸多方面。破除國家對社會組織的管控模式,主要路徑在于摒棄管制主義立法策略,樹立培育理念,利用國家權力培植社會組織,變革雙重登記制度,完善社會組織內(nèi)部治理和社會組織參與糾紛解決的機制。
【文章來源】:法治社會. 2019,(02)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從泰州天價環(huán)境訴訟案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困境
二、管控型思維在社會組織立法理念上的體現(xiàn)
(一) 結社權的法律限制
(二) 義務本位的法律模式
(三) 管控型思維
三、管控模式在社會組織制度設計中的體現(xiàn)
(一) 登記門檻較高
(二) 分類管理
(三) 限制競爭
四、破除社會組織管控模式的路徑選擇
(一) 強調(diào)培育理念, 利用國家權力扶持社會組織, 努力拓展社會組織的生長空間
(二) 摒棄管制主義立法策略, 強調(diào)權利本位的立法理念
(三) 加強和完善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國家構建到共建共享的法治轉向——基于社會組織與法治建設之間關系的考察[J]. 馬長山. 法學研究. 2017(03)
[2]我國社會組織立法的困境與出路[J]. 馬金芳. 法商研究. 2016(06)
[3]李立國部長:推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J]. 本刊編輯部,丁朋. 中國民政. 2016(18)
[4]環(huán)境司法理性不能止于“天價”賠償:泰州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評析[J]. 呂忠梅. 中國法學. 2016(03)
[5]法治國家與法治社會、公民社會[J]. 郭道暉. 政法論叢. 2007(05)
[6]通向經(jīng)濟成功的一條暗道[J]. 曼庫爾·奧爾森. 財經(jīng). 2004 (07)
本文編號:3235248
【文章來源】:法治社會. 2019,(02)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從泰州天價環(huán)境訴訟案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困境
二、管控型思維在社會組織立法理念上的體現(xiàn)
(一) 結社權的法律限制
(二) 義務本位的法律模式
(三) 管控型思維
三、管控模式在社會組織制度設計中的體現(xiàn)
(一) 登記門檻較高
(二) 分類管理
(三) 限制競爭
四、破除社會組織管控模式的路徑選擇
(一) 強調(diào)培育理念, 利用國家權力扶持社會組織, 努力拓展社會組織的生長空間
(二) 摒棄管制主義立法策略, 強調(diào)權利本位的立法理念
(三) 加強和完善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國家構建到共建共享的法治轉向——基于社會組織與法治建設之間關系的考察[J]. 馬長山. 法學研究. 2017(03)
[2]我國社會組織立法的困境與出路[J]. 馬金芳. 法商研究. 2016(06)
[3]李立國部長:推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J]. 本刊編輯部,丁朋. 中國民政. 2016(18)
[4]環(huán)境司法理性不能止于“天價”賠償:泰州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評析[J]. 呂忠梅. 中國法學. 2016(03)
[5]法治國家與法治社會、公民社會[J]. 郭道暉. 政法論叢. 2007(05)
[6]通向經(jīng)濟成功的一條暗道[J]. 曼庫爾·奧爾森. 財經(jīng). 2004 (07)
本文編號:323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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