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運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之存廢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7-06 17:06
本文關(guān)鍵詞:國際海運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之存廢研究
【摘要】:承運人責任制度是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作為一項特殊的免責制度尤其引起了廣泛的關(guān)注,它對貿(mào)易大國和海運大國的影響力是不可低估的。這一制度的建立是順應當時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的,體現(xiàn)了正義、公平、效率等一系列法理價值觀,其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是船貨雙方利益妥協(xié)的產(chǎn)物。時代的進步推動了國際貿(mào)易立法的不斷修改,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價值引起了人們的熱議。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研究對我國《海商法》的修改有著重要的參考性。 本文以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存廢為研究對象,第一章主要概述了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主要內(nèi)容:概念、認定、種類等,然后運用歷史分析法、價值分析法、實證分析法論述了過失免責制度的歷史發(fā)展概況,分析了《海牙規(guī)則》《漢堡規(guī)則》《鹿特丹規(guī)則》對其規(guī)定,再對航海過失免責的法理基礎(chǔ)和經(jīng)濟學價值進行了闡述。第二章系統(tǒng)分析了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存廢,包括存廢的理由之爭,以及航運立法的最終趨勢是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第三章對廢除航海過失免責產(chǎn)生的影響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重點分析了對承運人及其他海事制度的影響。第四章討論了倘若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度會對我國造成怎樣的影響,,同時面對航海過失免責廢除這一國際趨勢,我國海商立法應該如何應對。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沉浮無不昭示著建基于公平與效益價值之上,船貨雙方的利益斗爭與妥協(xié),在調(diào)和與折中中實現(xiàn)其不同利益。同時,航海過失免責的存廢對海商法產(chǎn)生巨大的變革,影響或制約著海上保險、共同海損、船舶碰撞、海難救助和責任限制等其他海事制度。最后得出來的結(jié)論是:完全過失責任制雖然是一個合理的制度,但同時它又是未來的規(guī)則。即現(xiàn)在實施完全過失責任制的條件還不成熟,完全實施這一規(guī)則需要一個過程,該制度在目前并不可行。我國作為一個不斷發(fā)展的航運大國應該暫且保留航海過失免責制度,但為了順應國際海運立法逐漸統(tǒng)一的發(fā)展趨勢,我國也應該加大對海商法的修改和完善,為日后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度打好基礎(chǔ)。
【關(guān)鍵詞】:航海過失免責 保留 廢除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96.19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1
- 第一章 國際海運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概述11-21
- 第一節(jié) 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含義11-13
- 第二節(jié) 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種類13-14
- 第三節(jié) 承運人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歷史演進14-19
- 一、 過失免責制度產(chǎn)生的背景14-15
- 二、 《哈特法》首次確定航海過失免責制度15-16
- 三、 《海牙規(guī)則》將航海過失免責引入國際立法16-17
- 四、 《漢堡規(guī)則》取消過失免責制度17-18
- 五、 《鹿特丹規(guī)則》再次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度18-19
- 第四節(jié)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價值評析19-21
- 一、 航海過失免責的法理基礎(chǔ)19-20
- 二、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經(jīng)濟學價值分析20-21
- 第二章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存廢之爭21-27
- 第一節(jié)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保留的理由21-23
- 一、 海運風險的特殊性并未隨海運運力的提升而改變21
- 二、 打破業(yè)已形成的平衡模式代價太大21-22
- 三、 取消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時機并不成熟22-23
- 四、 航海過失免責制廢除的現(xiàn)實意義難以實現(xiàn)23
- 第二節(jié)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廢除的理由23-25
- 一、 航海過失免責的時代背景已不復存在23-24
- 二、 《ISM 規(guī)則》加大了航海過失免責的引用難度24
- 三、 現(xiàn)代運輸方式的要求廢除航海過失免責24-25
- 四、 過失免責制違背公平等民法原則25
- 五、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符合法經(jīng)濟學的價值要求25
- 第三節(jié)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是航運立法的發(fā)展趨勢25-27
- 第三章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產(chǎn)生的影響27-33
- 第一節(jié)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對承運人產(chǎn)生的影響27-29
- 一、 航海過失免責制廢除對承運人權(quán)利的影響27
- 二、 航海過失免責制廢除對承運人義務的影響27-28
- 三、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廢除對承運人責任的影響28-29
- 四、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對承運人成本和運費的影響29
- 第二節(jié)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對其他法律制度的影響29-33
- 一、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廢除對保險制度的影響29-30
- 二、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廢除對共同海損制度的影響30-31
- 三、 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廢除對船舶碰撞責任的影響31-33
- 第四章 我國如何應對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存廢33-37
- 第一節(jié) 廢除航海過失免責制度對我國產(chǎn)生的影響33-35
- 一、 對我國船貨雙方的影響33-34
- 二、 對我國航運業(yè)發(fā)展的影響34
- 三、 對我國保險業(yè)的影響34-35
- 第二節(jié) 我國保留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必要性35-37
- 一、 我國雖是航運大國,卻不是航運強國35
- 二、 取消航海過失免責的法律代價太大35-36
- 三、 取消航海過失免責制度的條件和時機尚不成熟36-37
- 結(jié)語37-38
- 參考文獻38-41
- 致謝41-42
【參考文獻】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楊雨露;國際海運承運人過失免責制度的探究[D];天津財經(jīng)大學;2011年
本文編號:52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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