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補缺條款的適用
發(fā)布時間:2017-05-01 06:03
本文關鍵詞:論《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補缺條款的適用,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即CISG,以下簡稱《公約》)是國際買賣法領域統(tǒng)一化進程中的一座里程碑,代表了統(tǒng)一化的最高程度。但是,由于各個締約國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差異巨大,《公約》僅為實現(xiàn)統(tǒng)一化目標提供了文本基礎。而《公約》的文本內(nèi)容,并非完美無缺,由于妥協(xié)的需要,《公約》對許多本應由其調(diào)整的事項未作明確規(guī)定,導致“缺漏”充斥其中,這嚴重阻礙了統(tǒng)一化目標的實現(xiàn)。《公約》第7條第2款(以下統(tǒng)稱為“補缺條款”)規(guī)定了《公約》對“缺漏”的內(nèi)部解決機制,即運用一般原則方法和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進行補缺。本文首先對《公約》補缺條款的內(nèi)容、立法歷史和價值進行考察,然后對《公約》的“缺漏”進行界定,具體分析了“缺漏”的兩個標準,再在分析兩種補缺方法的基礎上探討了它們的具體適用,以期對國際貿(mào)易實踐有所裨益。 除引言和結語外,本文分為四個部分,主要內(nèi)容概括如下: 第一部分是對補缺條款的概述。首先概述了補缺條款的內(nèi)容,接著考察了補缺條款的立法歷史,在分析內(nèi)容及立法歷史的基礎上對補缺條款的價值進行了考察。 第二部分主要探討補缺條款適用的前提。首先對《公約》的“缺漏”進行了界定,然后對“缺漏”的兩個判斷標準結合案例進行了闡述。 第三部分論述了第一種補缺方法,即一般原則方法。首先對《公約》一般原則的識別作了闡述。通過對《公約》條款的分析,重點探討了《公約》中常用的幾個一般原則,即意思自治原則、合理原則、維護交易原則、充分補償原則和誠信原則,并結合案例探討了它們的具體適用,,最后探討了《通則》對一般原則方法適用的補充作用。 第四部分論述了第二種補缺方法,即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首先對該方法作了概述,接著分析了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適用的理論依據(jù),最后結合案例分析了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確立和具體運用。
【關鍵詞】: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補缺條款 一般原則 國際私法規(guī)則
【學位授予單位】:寧波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96.1
【目錄】:
- 摘要4-5
- Abstract5-9
- 引言9-11
- 1 《公約》補缺條款概述11-15
- 1.1 補缺條款的內(nèi)容11
- 1.2 補缺條款的立法歷史11-13
- 1.3 補缺條款的價值13-15
- 2 補缺條款適用的前提15-20
- 2.1 “缺漏”的界定15-16
- 2.2 判斷“缺漏”的標準16-20
- 2.2.1 問題事項在《公約》調(diào)整范圍內(nèi)16-18
- 2.2.2 問題事項是《公約》未明確解決的18-20
- 3 補缺條款適用方法之依據(jù)一般原則20-33
- 3.1 《公約》一般原則的識別20-22
- 3.1.1 《公約》一般原則概述20-21
- 3.1.2 對《公約》一般原則的界定21-22
- 3.2 《公約》一般原則的具體適用22-29
- 3.2.1 意思自治原則22-24
- 3.2.2 合理原則24-25
- 3.2.3 維護交易原則25-26
- 3.2.4 充分補償原則26-27
- 3.2.5 誠信原則27-29
- 3.3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對一般原則的補充適用29-33
- 3.3.1 運用《通則》進行《公約》補缺的可行性分析30-31
- 3.3.2 《通則》在《公約》補缺中運用的案例實踐31-33
- 4 補缺條款適用方法之依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33-39
- 4.1 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概述33-34
- 4.2 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適用的理論依據(jù)34-35
- 4.3 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的確立及運用35-39
- 4.3.1 準據(jù)法的確立35-36
- 4.3.2 國際私法規(guī)則方法的運用36-39
- 5 結語39-40
- 參考文獻40-43
- 在學研究成果43-44
- 致謝44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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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論《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補缺條款的適用,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33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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