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表決權信托制度
發(fā)布時間:2017-09-26 08:11
本文關鍵詞:試論表決權信托制度
【摘要】:表決權信托,是指一個或者數(shù)個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轉(zhuǎn)移給一個或者數(shù)個專業(yè)的受托人,通過受托人行使其在公司的表決權,而自己保留除表決權以外的其它股東權利的一種信托。表決權信托是信托在公司法領域的運用,一種間接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它起源于美國,經(jīng)過一百多年的發(fā)展已經(jīng)相當完善。在維持公司管理穩(wěn)定、破產(chǎn)重整融資、保護中小股東權利等方面發(fā)揮巨大的制度價值。 我國有表決權信托的實踐嘗試,卻無表決權信托的相關立法與規(guī)定。因此本文希望通過對表決權信托理論和實踐的探討來為在我國確立表決權信托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議。 本文共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表決權信托制度的理論概述。本部分的主要內(nèi)容是表決權信托的定義、特征及法律關系的介紹。本部分的理論主要是外國理論的介紹還有部分中國理論的評析,通過本部分的介紹闡述表決權信托制度的整體框架,為下文進一步闡述其在我國的確立奠定理論基礎。 第二部分: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的確立。本部分又分兩個層次來探討,第一個層次是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立的必要性。主要通過我國公司治理的現(xiàn)實需要、表決權信托具有巨大的制度價值、表決權信托制度具有其他表決權行使制度無可比擬的優(yōu)勢三個方面來確認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有確立的必要。第二個層次是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立的可行性。主要通過理論上的可行性、具體實踐上的可行性和法律制度上的可行性三個方面來進行探討。對將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立可能引起的質(zhì)疑和現(xiàn)實障礙進行回應和改進。力圖為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的確立掃清障礙。 第三個部分:我國表決權信托制度的制度構建。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立足我國實踐結合外國立法和制度先進經(jīng)驗對我國表決權信托制度的構建提出科學、具體、可操作化的建議。具體從三個方面展開:一是表決權信托立法前對表決權信托方式的處理;二是表決權信托立法模式的選擇;三是對我國確立表決權信托制度提出具體的建議。
【關鍵詞】:表決權信托 必要性 可行性 制度構建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D922.282
【目錄】: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9
- 導論9-10
- 一、表決權信托制度的理論概述10-16
- (一) 表決權信托制度的定義10-11
- (二) 表決權信托制度的特征11-12
- (三) 表決權信托制度的法律關系12-16
- 二、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的確立16-27
- (一) 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立的必要性16-22
- 1、我國公司治理的現(xiàn)實需要16-17
- (1) 累積投票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方面的缺陷16
- (2) 我國缺乏完善的公司控制權爭奪機制16-17
- (3) 缺乏保持中外合資企業(yè)控制力的手段使得對外融資受限17
- (4) 我國股權結構分散的趨勢不利于公司的穩(wěn)定17
- 2、表決權信托具有巨大的制度價值17-20
- (1) 喚醒中小股東的表決權行使的意識,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17-18
- (2) 參與國有資產(chǎn)運營,實現(xiàn)國有資產(chǎn)市場化運作18-19
- (3) 解決外資入股問題19
- (4) 維護公司經(jīng)營管理的穩(wěn)定與持續(xù)19-20
- 3、表決權信托制度具有其他表決權行使制度無可比擬的優(yōu)勢20-22
- (1) 與表決權代理制度的比較優(yōu)勢20-21
- (2) 與表決權拘束協(xié)議的比較優(yōu)勢21-22
- (二) 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確立的可行性分析22-27
- 1、理論上的可行性22-24
- (1) 表決權信托制度的質(zhì)疑22-23
- (2) 對質(zhì)疑的回應23-24
- 2、具體實踐上的可行性24-25
- (1) 表決權信托制度在我國被成功運用的案例24-25
- (2) 我國已具備了一定的構建表決權信托制度的經(jīng)濟基礎25
- 3、法律制度上的可行性25-27
- (1) 表決權信托與我國公司法、證券法現(xiàn)行理論和規(guī)定的對接25-26
- (2) 表決權信托制度在《信托法》上存在的空間26-27
- 三、我國表決權信托制度的制度構建27-32
- (一) 表決權信托立法前對表決權信托方式的處理27-28
- 1、明確對表決權信托這一表決權行使方式的認可態(tài)度27
- 2、借助解釋論方法,對現(xiàn)行法進行擴張或限縮解釋27
- 3、對任意性條款,當事人可以約定排除27-28
- (二) 表決權信托的立法模式的選擇28
- (三) 具體的制度建議28-32
- 1、在《公司法》中增加表決權信托的法條28-29
- 2、修改相關公司法的規(guī)則以擴展表決權信托行使的空間29
- 3、對表決權信托的生效與撤銷做出具體規(guī)定29-30
- 4、應完善表決權信托的信息披露制度30-31
- 5、制定并完善證券法中對表決權信托的規(guī)定31-32
- 參考文獻32-35
- 致謝35-3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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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覃有土,陳雪萍;表決權信托:控制權優(yōu)化配置機制[J];法商研究;200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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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漆丹;我國股份公司股東表決權信托之法律問題研究[D];中南大學;2006年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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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羊芳程;股東表決權信托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0年
,本文編號:9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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