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新《公司法》注冊資本制度對經(jīng)濟發(fā)展的影響
發(fā)布時間:2023-05-28 08:51
新《公司法》中,關(guān)于對"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改革"的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變化,這四個方面首先是新《公司法》改變了以往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其次是將公司的注冊資本制度改成了認繳制,再次是改變了傳統(tǒng)的出資比例中貨幣出資的要求,最后,改變了傳統(tǒng)的公司注冊時的法定驗資程序。新《公司法》中公司法資本制度的改革對傳統(tǒng)的公司法原理和制度形成了的沖擊,也勢必會對公司法的司法適用和裁判提出尖銳的挑戰(zhàn)。本文中,筆者將會分析此次公司法在資本制度改革對經(jīng)濟方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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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8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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