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的技術:公司決議瑕疵救濟制度探析——兼論《公司法》第22條的完善
發(fā)布時間:2017-12-25 11:01
本文關鍵詞:平衡的技術:公司決議瑕疵救濟制度探析——兼論《公司法》第22條的完善 出處:《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016年02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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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決議瑕疵救濟制度在實際運行中存在濫訴、對善意第三人的信賴利益保護不夠、自力救濟的沉默及訴訟引導缺失等問題。從限制起訴主體范圍、改革訴訟擔保制度、完善公司決議訴訟類型、創(chuàng)新瑕疵治愈制度等方面著手完善該制度,以期實現(xiàn)其價值平衡功能,能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效率并兼顧公平,從而完善公司治理,促進公司健康運行。
【作者單位】: 四川大學經(jīng)濟學院;
【分類號】:D922.291.91
【正文快照】: 公司法一直被視為私人秩序的魔幻堡壘[1]。然而,時移事易,在法律應當關注公共利益及公眾福祉的社會化思潮影響下,公司法正被眾多力量干預而淡化其純粹私人性。這種干預有其正當性,因為股東(常為大股東)屢屢利用控制地位制定決議內(nèi)容或者決議程序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
本文編號:133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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