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5-21 20:02
本文關鍵詞: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司法實踐中,因爭吵、拉扯或者輕微毆打行為等因素誘發(fā)被害人內在疾病,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所占比重雖小但并非罕見,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血壓、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疾病發(fā)病率持續(xù)上升,此類案件的案發(fā)率越來越高。由于理論界和實務界對刑法因果關系、結果加重犯、應當預見標準等相關理論沒有達成一致的認識,加上實務中對于案件的處理存在些許問題,使得此類案件在定罪量刑上存在爭議,判決差異較大,不僅不同地區(qū)判決結果不一致,甚至同一省、市內類似案件的判罰也大不相同。由于此類案件的發(fā)展過程具有特殊性加上實務中定罪量刑存在的問題,人們對此類案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討論此類案件的學者也越來越多。本文試圖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之上結合理論與實務兩個層面,對理論中涉及的爭議問題發(fā)表自己的淺見,并試著對實務中的問題提出建議,以探析此類案件的妥善解決之路。第一部分是同案不同判現(xiàn)象引發(fā)的思考。首先,本文將解釋為何在文中用“誘發(fā)”而不用學者經常使用的“致”,接著以四例案件說明該類案件處理時存在的問題:類似案件不同地區(qū)判罰結果不同,同一案件兩級法院判罰結果不同,同一案件檢法觀點不一致,這三類問題反映出實務工作者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掌握的定罪量刑標準不統(tǒng)一。第二部分是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概述。該部分由分為兩個部分,前一部分是此類案件的相關概念概述,主要包括(1)對特殊體質的界定,解釋用特殊體質而不使用常用的特異體質的原因,(2)此類案件的特征: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關系類型多樣,案件導火索多為日常瑣事;多數(shù)案件行為人實施行為時缺乏預謀、無暴力或暴力程度較低,正常情況下不會造成被害人輕傷及以上后果;出現(xiàn)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被害人本人患有致命性疾病或器官病理性改變;行為人對被害人所患疾病明知程度低。(3)此類案件的分類:因爭吵、謾罵誘使被害人疾病發(fā)作死亡;肢體行為誘使被害人疾病發(fā)作死亡,該類又分為三小類:①推搡、拉扯等行為誘使被害人疾病發(fā)作死亡;②擊打行為誘使被害人疾病發(fā)作死亡;③廝打、毆打行為誘使被害人疾病發(fā)作死亡。后一部分通過案例分析法、表格研究法等方法,論述此類案件的處理現(xiàn)狀(定性現(xiàn)狀和量刑現(xiàn)狀)。第三部分是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罪量刑爭議的理論根源分析。首先是對兩大法系及我國理論界的刑法因果關系理論展開論述;其次是將結果加重犯本質理論存在的不同學說予以介紹;最后是分析應當預見的判斷標準的爭議,主要是介紹了預見能力預見義務的判斷標準及二者關系。第四部分是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性量刑爭議的實務根源分析。包括:實務工作者在刑法因果關系、結果加重犯、應當預見標準問題上掌握標準不一致;部分案件中對于認定行為人主觀罪過的證據搜集不充分,導致對于案件的定性存在爭議;酌定量刑情節(jié)適用不規(guī)范;實務部門受到法律外因素影響,有時難以完全堅持獨立性,依法處理。第五部分是解決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建議。從理論、實務與其他建議三個方面展開。理論層面的建議是:刑法因果關系應當采用條件說,結果加重犯本質應當采納危險性說,應當預見標準應當是主客觀相統(tǒng)一說。實務層面的建議包括:重點搜集核實有關行為人主觀罪過方面的證據,鑒定意見中對被害人所受直接外傷等級作出鑒定,案件處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必須時刻保持獨立性、嚴格依法辦案。其他方面的建議包括適用刑事和解制度、落實國家司法賠償制度、增加勞動補償作為一種執(zhí)行方式、加強判決書說理工作等。本文旨在通過對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案件的分析,結合理論與實務兩個層面,試圖為更加妥善地解決此類案件,實現(xiàn)此類案件法律與社會雙重意義上的結案,提出些許淺見,以期可以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關鍵詞】:特殊體質被害人 刑法因果關系 結果加重犯 應當預見 刑事和解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4;D926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1
- 一、同案不同判現(xiàn)象引發(fā)的思考11-15
- (一)類似案件,不同地區(qū)判決不一致12-13
- (二)同一案件,兩級法院判決不一致13
- (三)同一案件,檢法雙方觀點不一致13-15
- 二、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概述15-22
- (一)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相關概念闡述15-20
- (二)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處理情況20-22
- 三、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罪量刑爭議的理論根源分析22-33
- (一)刑法因果關系理論學說百家爭鳴22-29
- (二)結果加重犯本質的理論爭論不休29-31
- (三)行為人是否應當預見存在爭議31-33
- 四、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罪量刑問題實務根源分析33-36
- (一)實務工作者在刑法因果關系、結果加重犯、應當預見上掌握標準不一致33-34
- (二)有些案件認定主觀罪過的證據不充分,導致對于案件的定性存在爭議34-35
- (三)酌定量刑情節(jié)適用不規(guī)范35
- (四)實務部門受到法律外因素影響,有時難以完全堅持依法處理35-36
- 五、解決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淺見36-54
- (一)刑法理論層面的淺見36-43
- (二)實務層面的淺見43-48
- (三)實現(xiàn)案件妥善解決的其他淺見48-54
- 參考文獻54-58
- 致謝#@@
【相似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庫 前4條
1 孫運梁;;致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中的刑事歸責問題[J];法學;2012年12期
2 文靜仁;龔喜洋;;特殊體質刑事案件之定性[J];法制博覽(中旬刊);2014年09期
3 李小康;李寧;;輕微傷害致特殊體質者死亡案件定性研究——從刑法因果關系判定入手[J];平頂山學院學報;2010年04期
4 ;[J];;年期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庫 前6條
1 張能;被害人特殊體質對侵權責任的影響[D];西南政法大學;2012年
2 王艷;特殊體質受害人損害賠償制度探究[D];湖南師范大學;2014年
3 吳愛萍;特殊體質在侵權損害賠償中的作用地位的法律分析[D];蘇州大學;2014年
4 王偉坤;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特殊體質受害人損害賠償問題探析[D];華僑大學;2013年
5 李會;誘發(fā)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案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
6 徐瑩瑩;我國侵權法中過失相抵制度之適用[D];華東政法大學;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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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8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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