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現(xiàn)代化的中華倫理法——兼論文明轉型視角下的守法義務
發(fā)布時間:2023-06-15 21:26
文明轉型視角下,中華法系有"轉型說"與"復活說"兩種。兩說之別蘊含著農耕文明向商工文明轉型的文明與文化之辨。中華法系既是華夏農耕文明的產物,也是傳統(tǒng)文化的制度載體。論證中華法系復興思路,應直面文明與文化之間的張力,把握文明轉型的社會動力、結構、語境,識別文化在文明轉型中的歷史方位、功能、價值,在中西方比較的語境中厘清中華文明、文化、法系三者之間的關系,澄明中華法系復興的學理依據。
【文章頁數】:10 頁
【文章目錄】:
一、中華法系轉型的兼容性分析
(一)西方文明轉型的“兩個機制”
(二)“拿來主義”適用的前提
(三)文明轉型中自由秩序的“兩重性”
二、中華法系轉型的可行性分析
(一)主體性的“獨立人格”
(二)系統(tǒng)性的“邏輯體系”
三、中華法系轉型的有效性分析
(一)法體系的規(guī)范性根基
(二)規(guī)范性識辨的前提
(三)義務性規(guī)范的基礎模式
本文編號:3833701
【文章頁數】: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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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法系轉型的兼容性分析
(一)西方文明轉型的“兩個機制”
(二)“拿來主義”適用的前提
(三)文明轉型中自由秩序的“兩重性”
二、中華法系轉型的可行性分析
(一)主體性的“獨立人格”
(二)系統(tǒng)性的“邏輯體系”
三、中華法系轉型的有效性分析
(一)法體系的規(guī)范性根基
(二)規(guī)范性識辨的前提
(三)義務性規(guī)范的基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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