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高等法學教育中法律信仰的培養(yǎng)
發(fā)布時間:2023-04-19 18:24
樹立學生法律信仰是高等法學教育的目標和任務之一。自從法學學科創(chuàng)立伊始,法律信仰就成為其必不可少的情感依隨和理性升華。法學教育的產(chǎn)生應該符合這一特點,將培養(yǎng)法律信仰作為其重要任務和職責所在。然而實踐并非如此。法學教育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工具主義的錯誤認識。這種認識忽視了人的內(nèi)在價值和主觀能動,將人僅僅看成是社會運轉的奴仆和工具。如果說這一教育理念曾經(jīng)滿足了工業(yè)化的要求,那么在法治化進程中就顯示出其局限所在。它不僅無法滿足社會飛速發(fā)展的需要,更壓抑了人的夢想和需求。因而,高等法學教育不僅要擔負著技術理性思維的培育,也必須將法律信仰作為其教學目標的重點予以培植和養(yǎng)育。高等法學教育必須既要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法律的具體操作和各種實踐環(huán)節(jié),還要借鑒國外先進的教學實踐,讓學生在充足的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價值,領會法律的精神,最終形成對法律的科學認識和理性評價。這是高等法學教育培養(yǎng)法律信仰的根本途徑。 文章從四個部分論述了高等法學教育中法律信仰的培養(yǎng)。第一部分首先介紹了法律信仰的構成要素;第二部分從法學學科的特點、法學教育的要求、法治建設的開展三方面闡述了高等法學教育需要培養(yǎng)法律信仰的原因;第三部分...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一、法律信仰概述
(一) 法律信仰的概念
(二) 法律信仰的對象
(三) 法律信仰的要素
二、高等法學教育為什么要培養(yǎng)法律信仰
(一) 反映法學學科的固有特點
(二) 符合法學教育的內(nèi)在要求
(三) 推動法治實踐的全面開展
三、高等法學教育培養(yǎng)法律信仰存在的認識誤區(qū)
(一) 法律工具主義認識
(二) 人的工具主義認識
四、高等法學教育培養(yǎng)法律信仰的方法
(一) 根本途徑—法律價值體驗
(二) 培養(yǎng)方法
結語
參考書目
期刊
后記
本文編號:3793975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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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一、法律信仰概述
(一) 法律信仰的概念
(二) 法律信仰的對象
(三) 法律信仰的要素
二、高等法學教育為什么要培養(yǎng)法律信仰
(一) 反映法學學科的固有特點
(二) 符合法學教育的內(nèi)在要求
(三) 推動法治實踐的全面開展
三、高等法學教育培養(yǎng)法律信仰存在的認識誤區(qū)
(一) 法律工具主義認識
(二) 人的工具主義認識
四、高等法學教育培養(yǎng)法律信仰的方法
(一) 根本途徑—法律價值體驗
(二) 培養(yǎng)方法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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