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2-28 09:53
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礎(chǔ)是"自然天命觀"、儒家"仁"的理念與民本思想以及重農(nóng)思想,金代的濟貧主體包括官方濟貧機構(gòu)、民間團體以及慈善人士,在濟貧措施方面體現(xiàn)為施粥、賞賜、減租減稅、平抑糧價、贖身、救助"不能自存者"等。金代的濟貧法律制度具有其時代特點,表現(xiàn)為主體的多元性、措施的多樣性、法律形式的靈活性、救濟力度的差異性以及制度實施的保障性等。
【文章來源】:北方文物. 2019,(04)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礎(chǔ)
(一)自然天命觀
(二)儒家“仁”的理念與民本思想
(三)重農(nóng)思想
二、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內(nèi)容
(一)濟貧主體
1.官方的濟貧機構(gòu)
2.民間團體
3.慈善人士
(二)濟貧措施
1.施粥
2.賞賜
3.減租減稅、平抑糧價
4.贖身
5.救助“不能自存者”
三、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特點
(一)主體的多元性
(二)措施的多樣性
(三)法律形式的靈活性
(四)救濟力度的差異性
(五)制度實施的保障性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金代的女真人與儒家思想文化[J]. 劉輝. 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3(03)
[2]金代的賑災與救濟[J]. 周峰. 北方文物. 2001(01)
本文編號:3553849
【文章來源】:北方文物. 2019,(04)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礎(chǔ)
(一)自然天命觀
(二)儒家“仁”的理念與民本思想
(三)重農(nóng)思想
二、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內(nèi)容
(一)濟貧主體
1.官方的濟貧機構(gòu)
2.民間團體
3.慈善人士
(二)濟貧措施
1.施粥
2.賞賜
3.減租減稅、平抑糧價
4.贖身
5.救助“不能自存者”
三、金代濟貧法律制度的特點
(一)主體的多元性
(二)措施的多樣性
(三)法律形式的靈活性
(四)救濟力度的差異性
(五)制度實施的保障性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金代的女真人與儒家思想文化[J]. 劉輝. 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3(03)
[2]金代的賑災與救濟[J]. 周峰. 北方文物. 2001(01)
本文編號:3553849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shilw/3553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