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法律思想綜論
發(fā)布時間:2020-08-15 11:31
【摘要】:本文是一篇專論梁啟超法律思想的博士學位論文。全文共分五章,即從“民族危機意識與變法思想的形成”、“近代國家觀念與立憲法思想的形成”、“西方近代法律思想的介紹與引進”、“本土法律資源的開發(fā)”、“建設法治國家的理論探索”等不同的角度,分別就梁啟超變法思想的形成、國家國民觀與憲政思想的確立、本土法律資源的開發(fā)、引進西方法律制度介紹西方法律思想等方面對梁啟超的法律思想進行綜合論述。 第一章,重點討論了中國近代民族危機意識形成背景及其對梁啟超變法思想形成的互動關系。中國近代民族危機意識產(chǎn)生于鴉片戰(zhàn)爭前后,歷經(jīng)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中法戰(zhàn)爭、中日甲午戰(zhàn)爭、八國聯(lián)軍侵華等戰(zhàn)爭的失敗刺激,創(chuàng)巨深痛,促使中國知識精英階層產(chǎn)生了深重的危機意識。這種意識的積極轉(zhuǎn)化方式,就是在政治經(jīng)濟各個層面上改變中國落后面貌的變法思潮的崛起。梁啟超變法思想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形成的。 梁啟超的變法思想主要是指他的社會改革思想,即強調(diào)主動變法而以制度變革為主要內(nèi)容。1896年發(fā)表的長篇系列文章《變法通議》是其變法思想形成的標志。中國近代屢受列強欺侮的現(xiàn)實,世界各國亡國的悲慘經(jīng)歷,對近代帝國主義侵略本質(zhì)的認識,這些構成了梁啟超改革思想形成的時代背景。梁啟超的變法思想根植于近代以來思想先驅(qū)變法思想的沃土之上,直接來源于老師康有為的變法思想,間接地來源于從古至近代的本土思想資源,而近代西學對梁啟超變法思想的形成也產(chǎn)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第二章,重點討論了梁啟超近代國家觀念與立憲法思想的形成以及其憲政理想的實現(xiàn)途徑問題。梁啟超的近代國家觀念是在內(nèi)憂外患的摧鋤下,在西方啟蒙思想的啟迪下形成的。梁啟超的國家及國民觀大致形成在1903年前后,并于1911年前后最終確立。他在1899年發(fā)表的《愛國論》一文中,就非常明確地把民權、民治、自愛看成是國家不可分割的重要內(nèi)容,在同年發(fā)表的《論近世國民競爭之大勢及中國前途》一文中又提出了國民為近代國家主體的思想,而在《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等文中,還可以看到梁啟超的國家觀中已接受了伯倫知理的國家有機體說。辛亥前后發(fā)表的《憲政淺說》及《國民淺訓》兩文,可以看成是梁啟超近代國家觀及憲政思想形成的標志。 WP=8 與近代國家觀相匹配的則是他的“新民”觀。在近代最先提出新民問題的是嚴復。但是系統(tǒng)、全面地論述“新民思想”卻是始于梁啟超。1902年前后,梁啟超撰寫了《新民說》、《新民議》等系列文章,構建了其“新民思想”的基本理論框架。梁啟超的“新民”理論明顯地受到西方資產(chǎn)階級國家學說和天賦人權理論。在他看來,只要有近代新民,才會有近代國家、近代政府,而塑造近代新民也就成了憲政制度建設的第一要務。他創(chuàng)辦《新民叢報》,撰寫《新民說》,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啟蒙國民,培育新國民。梁啟超提倡新民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通過近代新民的塑造,來實現(xiàn)近代憲政制度的永久建立。 從總體上看,梁啟超就是要在中國仿效英國和日本建立議會君主制政體,并通過這種政權組織形式來建立和維護資產(chǎn)階級的統(tǒng)治,并由此實現(xiàn)中國的救亡圖存和社會進步。盡管中國憲政制度的原動力在國民,然而國民的自身素養(yǎng)能否承擔則是關鍵。梁啟超在《新民說》中,羅列了國民的十三條缺點,此后,在論及君主立憲和民主共和時,梁啟超每每以此為出發(fā)點,認為當時的中國不僅不能馬上實行民主共和制,即使實行君主立憲制,也須有一個過渡。在梁啟超看來,這個過渡的最好形式就是開明專制。他甚至認為凡是經(jīng)過開明專制再逐步過渡到君主立憲制,才是嚴格意義上的君主立憲制。這樣的君主立憲制可以避免共和制所產(chǎn)生的內(nèi)部沖突明確把開明專制作為建立君主立憲制度的必備條件。 第三章,重點討論梁啟超對西方法律思想的介紹與引進情況。梁啟超大規(guī)模介紹西方法律思想,主要集中在戊戌變法失敗后留居日本期間。 第一,討論了梁啟超對于霍布斯、斯賓諾莎、盧梭三人的社會契約學說的認識。認為斯賓諾莎民約說與霍布斯的民約說有本質(zhì)上的不同,霍布斯認為人們?yōu)榱斯餐哪康目梢苑艞壦械臋嗬,而一旦讓渡就不能再收回。斯賓諾莎則認為人們所有的權利都可以放棄,只有自由之權不能放棄,“而由此一權而生萬權”。從中可以知道,梁啟超心目中的政治理想不僅要保持和平,還要有公平、平等和自由。1901年《清議報》上刊載的梁啟超撰寫的《盧梭學案》是近代中國人對盧梭的思想介紹較早、較系統(tǒng)的一篇。此外,梁啟超還在《國家思想變遷異同論》、《論學術之勢力左右世界》、《最大多數(shù)之最大幸福》、《論政府與人民之權限》、《法理學大家孟德斯鳩》等文中提到盧梭的相關思想。 第二,討論了梁啟超關于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理論的介紹與評價。 WP=9 在近代思想家中,系統(tǒng)介紹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學說的當推梁啟超。雖然他在后來認為三權分立在中國萬不可行,但他在憲政制度架構中特別強調(diào)權力制衡問題,廣泛地滲透了三權分立思想。說明孟德斯鳩對他的影響很大。 第三,對邊沁“最大多數(shù)之最大幸福”的立法原則及其學說的介紹。從梁啟超對邊沁思想的介紹看,他對邊沁的“樂利主義”倫理觀及其建筑在其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4
【分類號】:D909.2
本文編號:2794054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4
【分類號】:D909.2
【引證文獻】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李玉琳;維新派法律思想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
2 楊亮軍;梁啟超憲政思想研究[D];吉林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79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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