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法律實施
發(fā)布時間:2020-08-08 17:45
【摘要】: 最近十多年,中國的成文法制定有很大的發(fā)展,產生了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和規(guī)章,一個有相當規(guī)模的法律體系正在形成。這為中國走向法治準備了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但是僅僅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還不足以建成法治國家。要建成法治國家,還需要這些已經制定出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能夠在實際生活中得以很好地貫徹實施,使這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能夠真正由紙上的條文變?yōu)閷嶋H生活中的真實的準則。然而,法律實施方面存在很多問題,“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十分突出。這種狀況的后果是多重的:社會公平無法實現(xiàn),人們對法律的信心被挫傷,合理的法律秩序無法形成。社會實踐是檢驗法律良惡的唯一標準。本文所講的社會實踐主要是人的法律活動實踐,包括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及其產生的效果,包括人們對法律的反響和法律活動對整個社會產生的效果等,這需要全民動員,靠全民的實踐活動來支撐和參與國家制定良法正確實施良法。這就使得法的實施問題,成為當今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人只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中國的法治建設才能成功。 本文試重點從行政管理法制化,司法制度的改革,法律的監(jiān)督與制約,法律的局限性,法律信仰和理念等方面提出完善和加強我國法律實施水平的建議。 首先,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實現(xiàn)行政管理科學化、現(xiàn)代化的前提和保證,是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發(fā)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迫切要求。要實現(xiàn)行政管理法制化,必須健全行政法制和依法行政,實現(xiàn)黨政關系法制化并依法進行行政監(jiān)督。 其次,我國的司法制度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使其自身的缺陷已難以適應我國法律的有效實施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因此,司法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我們必須根據(jù)中國國情,借鑒與移植古代和外國的優(yōu)秀制度,建立適合我國社會發(fā)展需要的法律制度體系。 再次,人類政治文明的歷史發(fā)展進程表明,只有將政治權力置于一個有效制約的機制下,才能正常合理地運作,才能使掌握并行使權力的人不至于濫用權力而導致民主制度的破壞。凡是不受監(jiān)督與制約的權力,必定會被濫用而導致政治的專橫與腐敗。因此,在現(xiàn)代民主化進程中,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與制約,已成為世界上各個國家共同面臨的、同時又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同時,法律在創(chuàng)制、運作以及對社會關系的作用等方面,也存在著固有的內在局限。要使法治社會中的法律得以良性運作,就必須要注意法律與其他社會控制手段之間的協(xié)調配合,必須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和反映社會進步的價值觀念,提升社會公眾的道德水準,形成積極健康向上的社會道德環(huán)境和良好社會風氣氛圍;必須將法治與道德等社會控制手段緊密結合在一起,將法律和道德所內蘊的價值理念轉化為社會公眾內心牢固的思想信念,使之自覺以此來反省、判斷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從而縮小法治理想與法律實施效果之間的落差,實現(xiàn)法律效益的最大化。
【學位授予單位】:四川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D90
本文編號:2785897
【學位授予單位】:四川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D90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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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鄭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在農村實施遇到的問題及法律對策研究[D];湖南師范大學;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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