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交換與法律
本文關(guān)鍵詞: 社會關(guān)系 社會交換 契約 法律理性 出處:《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12年02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社會關(guān)系本質(zhì)上是人與人之間交換的關(guān)系。人際交換的關(guān)系在形式上表現(xiàn)為契約的交換和非契約的交換,兩者在交換的主體意義、交換內(nèi)容的性質(zhì)、交換的程序意義以及交換的公正性原則等方面存在差異。人類社會經(jīng)歷了從非契約交換到契約交換的歷史演化,非契約交換是人類社會關(guān)系的開端,而契約交換則是社會關(guān)系發(fā)達(dá)的產(chǎn)物。在人類社會的進(jìn)化過程中,法律因陌生人契約交換的需要而產(chǎn)生,并為陌生人的契約交換提供保證,從而法律與契約的交換形成了同構(gòu)的關(guān)系。法律在將契約交換的關(guān)系納入自己的領(lǐng)地時,也與非契約的交換關(guān)系發(fā)生了分離,這種分離導(dǎo)致了法律與非契約交換之間形成了張力。
[Abstract]:In essence, social relations are the relations of exchange between people. The relationship of interpersonal exchange is expressed in the form of contractual exchange and non-contractual exchange, the main meaning of the exchange and the nature of the exchange content.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the procedural significance of exchange and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in exchange. Human society has experienced a historical evolution from non-contractual exchange to contractual exchange, and non-contractual exchange is the beginning of human social relations. The contract exchange is the product of the developed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y, the law comes into being because of the need of the stranger contract exchange, and provides the guarantee for the stranger contract exchange. Thus the exchange between law and contract forms a isomorphic relationship. When the relationship of contract exchange is brought into one's territory, the law is also separated from the non-contractual exchange relationship. This separation leads to tension between legal and non-contractual exchanges.
【作者單位】: 南京大學(xué)法學(xué)院;
【基金】:司法部課題“和諧社會視野下的司法運(yùn)作與面子文化研究”(09SFB2005) 江蘇省青藍(lán)工程項目 南京大學(xué)985三期項目
【分類號】:D90-05
【共引文獻(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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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參考文獻(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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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52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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