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城市群的發(fā)展對我國立法體制的影響
本文關鍵詞:論城市群的發(fā)展對我國立法體制的影響 出處:《河北法學》2015年10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立法體制的核心是立法權的配置和運行制度。城市群的發(fā)展將給我國的立法體制帶來全面而深刻的影響。在立法資源的配置方面,地方立法權將不斷趨向擴大與均衡。立法權的運行也將由原來縱向的和單向的運行方式轉為平行、合作與互動的運行方式,并更加注重社會參與。城市群發(fā)展所承載的轉型使命以及社會的廣泛參與再次要求城市群發(fā)展中的立法是應該有界限的。在立法邊界之外,軟法是一類越來越重要的規(guī)范形式。軟法的引入及其與立法的互動將從根本上實現(xiàn)立法體制的轉型或更新。
[Abstract]:The core of the legislative system is the alloca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and the operating system.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agglomeration will bring a comprehensive and profound impact on the legislative system of our country. Local legislative power will continue to expand and balance, and the opera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will also be changed from the original vertical and one-way mode of operation to parallel, cooperative and interactive mode of operation. And pay more attention to social participation. Urban agglomeration development bearing the transformation mission and social extens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agglomeration once again requires that the legislation should have boundaries. Soft law is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normative form. The introduction of soft law and its interaction with legislation will fundamentally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r renewal of the legislative system.
【作者單位】: 大連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法律系;河北誠和通商律師事務所;
【基金】:陳光主持的2014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區(qū)域治理多元規(guī)范結構之優(yōu)化研究》(14YJC820004) 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資金項目《軟法視角下城市群合作協(xié)議實施效果評估研究》(DUT14RC(4)29)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F299.21;D920.0
【正文快照】: (1.大連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法律系,遼寧大連116024;2.河北誠和通商律師事務所,河北石家莊050031)城市群規(guī)劃與發(fā)展是近年來我國區(qū)域一體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的重要表現(xiàn)。盡管大量的城市群發(fā)展規(guī)劃是在各級政府推動下制定的,延續(xù)了長期以來我國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模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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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35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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