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民生法律思想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11 19:18
本文關鍵詞:陳亮民生法律思想研究
【摘要】:陳亮是永康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也是永康事功之學的始作俑者,他十分強調(diào)以實事事功的哲學作為南宋治國的最高指導思想,陳亮對民生的重視內(nèi)在于其講求事功、經(jīng)世致用的關于“道”的哲學之中,亦是對以朱熹為代表的“理學”“存天理、滅人欲”之終極目標的正面抨擊!袄韺W”為達到心性修煉的道德修養(yǎng)目標,妄圖將人性之本消滅殆盡,而陳亮則肯定了人欲的自然本性,排斥一味地空談心性命理,貶斥理學家們皆為“風痹不知痛癢之人”。 陳亮對民生的重視顯然是其獨特的“道”哲學的必然產(chǎn)物,最為突出的是陳亮將法律作為實現(xiàn)民生的重要手段,,其邏輯思路如下:第一、陳亮為民生劃定了抽象和具體兩個陣營,與法律相關的是具體方面的民生;第二、在此民生概念之下形成其獨到的法律觀念——民生與法律相結合的法律觀,突破了傳統(tǒng)“以刑為主”的法觀念;第三、陳亮對法律制度的構建與民生息息相關:首先法律制定的指導價值是“立法以公”,其次法律體系的構建目標是“清刑罰以全民命”,再次通過法律的作用,“化私為公”,最后法律施行于社會的目的是“以法為公”。如此一來,民生便有了制度保障,所以在這一意義上,陳亮著實突破了傳統(tǒng)民生問題的解決路徑,完全轉(zhuǎn)變了民生問題的考察角度,使民生從道義擔當層面轉(zhuǎn)變到法律制度的規(guī)范層面。不僅如此,陳亮還以事功哲學思想為哲學依托,注重社會的民生現(xiàn)實,同時將制度優(yōu)劣考量的標準賦予社會的民生效果。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其不足之處,正是由于陳亮過于關注整個社會民生的效果,導致其法律思想必然地與個人權利保障存在某種張力。
【關鍵詞】:陳亮 事功 民生 法律思想 化私為公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09.2
【目錄】:
- 摘要4-5
- Abstract5-8
- 引言8-14
- (一) 陳亮其人和問題緣起8-9
- (二) 研究綜述和研究創(chuàng)新9-13
- (三) 研究方法和研究意義13-14
- 一、 陳亮民生法律思想形成的歷史背景14-20
- (一) 南宋中央集權對社會民生的消極影響14-16
- (二) 宋代社會經(jīng)濟的問題和廣大百姓的困苦不堪16-18
- (三) 與社會民生現(xiàn)實背道而馳的朱熹“理學”18-20
- 二、 陳亮民生法律思想的理論基礎20-29
- (一) 邏輯起點:對實踐性的“道”的認知20-23
- (二) 民生法律思想的歷史分析方法23-26
- (三) “人之所同欲”與“人心之私”的社會認可26-29
- 三、 陳亮民生法律思想的主要內(nèi)容29-42
- (一) 對民生的兩種分析29-30
- (二) 基于特定民生認識下的法律觀30-34
- (三) 民生法律思想的幾個信條34-42
- 四、 對陳亮民生法律思想的評價42-48
- (一) 促進民生問題從道義規(guī)范到法律規(guī)范的轉(zhuǎn)變42-45
- (二) 民生法律思想與個人權利保障的張力45-46
- (三) 注重社會的民生效果,以社會民生效果考量制度優(yōu)劣46-48
- 參考文獻48-51
- 后記51-52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肖建新,李永卉;陳亮法制思想的特色[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06期
2 王顥;;試論陳亮以事功學說為基礎的法律思想[J];哈爾濱市委黨校學報;2006年02期
3 陳凱;鄭宇澤;;陳亮“治道”思想的兩個向度——“君道”與“師道”的內(nèi)在邏輯[J];重慶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06期
4 張玉霞;;試述陳亮的法律思想——關于“任人”與“任法”[J];黑河學刊;2007年04期
5 李俊芝,盧國強;淺談陳亮的法律思想[J];衡水師專學報;2003年02期
6 朱曉鵬;論陳亮事功主義倫理思想的基本特征[J];杭州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03期
7 林祖華;翁紫萍;;論民生與民本[J];經(jīng)濟研究導刊;2012年06期
8 楊翠蘭;;論陳亮的功利主義法律思想[J];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11年03期
9 鄧廣銘;;宋代文化的高度發(fā)展與宋王朝的文化政策[J];歷史研究;1990年01期
10 劉浦江;鄧廣銘與二十世紀的宋代史學[J];歷史研究;1999年05期
本文編號:1014279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shilw/1014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