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平交通肇事案引發(fā)的幾點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3-05-14 02:40
余金平案件揭示了現(xiàn)有理論的不足和漏洞。基于檢察機關的抗訴與被告人上訴的內容具有同質性,二審法院應當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不得任意加重刑罰。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的目的是為了糾正審判過程中的錯誤,即便抗訴內容與被告人立場一致,也不能斷定檢方袒護被告人,更不可憑此認定檢方有腐敗的嫌疑。該案出現(xiàn)檢法分歧、權力博弈的現(xiàn)象,但這是機制保持活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動理論發(fā)展的重要時機。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適用缺口及相應問題
三、檢察機關的結構地位及其職能定位
四、訴權與裁判權的關系研究
五、結語
本文編號:38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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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二、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適用缺口及相應問題
三、檢察機關的結構地位及其職能定位
四、訴權與裁判權的關系研究
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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