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法與社會治理秩序——以察合臺文契約文書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8-14 03:14
清代南疆民間社會的契約主要包括法律文書、經(jīng)濟文書、人際關(guān)系文書以及其他文書。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是清代南疆人自發(fā)形成的民間法律習慣。因此,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法調(diào)整民間社會治理秩序具有一定的自我調(diào)節(jié)作用。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31)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的內(nèi)涵
二、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對規(guī)范民間社會秩序的作用
三、清代南疆民間契約是規(guī)范民間社會治理秩序的原因
四、總結(jié)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察合臺文契約文書所反映的維漢和諧關(guān)系[J]. 陳世明. 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7(04)
[2]明代民間契約習慣與民間社會秩序[J]. 徐嘉露. 中州學刊. 2016(05)
[3]契約本性與古代中國的契約自由、平等——中國古代契約語言與社會史的考察[J]. 霍存福,劉曉林. 甘肅社會科學. 2010(02)
本文編號:3341656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31)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的內(nèi)涵
二、清代南疆民間契約習慣對規(guī)范民間社會秩序的作用
三、清代南疆民間契約是規(guī)范民間社會治理秩序的原因
四、總結(jié)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察合臺文契約文書所反映的維漢和諧關(guān)系[J]. 陳世明. 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7(04)
[2]明代民間契約習慣與民間社會秩序[J]. 徐嘉露. 中州學刊. 2016(05)
[3]契約本性與古代中國的契約自由、平等——中國古代契約語言與社會史的考察[J]. 霍存福,劉曉林. 甘肅社會科學. 2010(02)
本文編號:3341656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lilunwen/3341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