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要求證明是女孩 公安18類證明取消后再現奇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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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14歲女孩戶籍登記時性別錯填成男。近日更改時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最后在醫(yī)生建議下以B超代替,顯示女孩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警方更正了其戶籍信息并回應:當時辦業(yè)務的民警過于謹慎,讓群眾受委屈了。
江西一14歲女孩戶籍登記時性別錯填成男。近日更改時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最后在醫(yī)生建議下以B超代替,顯示女孩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警方更正了其戶籍信息并回應:當時辦業(yè)務的民警過于謹慎,讓群眾受委屈了。
近日,江西豐城市一名14歲女孩萱萱(化名)在戶籍信息查詢系統中的性別信息顯示是男孩,家人希望能改過來。當她和母親前去派出所更改戶籍信息時卻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事情被媒體報道后,社會輿論稱:又見奇葩證明。
25日,江西豐城市公安局回應稱,經辦民警自2010年入警以來一直擔任外勤工作,2015年7月才接任戶籍民警,對戶籍業(yè)務不夠熟,對性別更正和變更理解不透,導致群眾多跑腿、受委屈,派出所在核實相關情況后已為申請人更正了戶籍信息。目前,這名民警已離崗培訓學習。
一堆證明證明不了是女孩
14歲的女孩萱萱家住豐城市小港鎮(zhèn)潭頭村。 2004年,全村人口信息統計時,村委會將相關材料遞交上去。可等戶口簿發(fā)下來后,萱萱的母親滕女士發(fā)現,女兒的性別一欄中填寫成“男”,于是便去當地派出所要求更改。最終,民警將“男”字劃去,手寫了“女”字,并在上面蓋上了“豐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的印章。原以為這樣就沒什么麻煩了,但萱萱上初中時問題又暴露了出來。原來,通過戶籍信息查詢系統顯示,萱萱的性別仍是男孩。
2015年8月上旬,萱萱前去豐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辦理更正為女性的戶籍業(yè)務時,經辦民警稱,按照規(guī)定得提供“性別鑒定證明”才能辦理。滕女士想把女兒的性別改過來,于是花了半個月東奔西跑,為萱萱開了村委會證明,再加上出生證、學籍證明等材料。當她帶著萱萱來到小港派出所時,卻被告知“辦不了”。派出所一工作人員稱,按照規(guī)定得提供“性別鑒定證明”才能辦理。
江西一14歲女孩戶籍登記時性別錯填成男。近日更改時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最后在醫(yī)生建議下以B超代替,顯示女孩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警方更正了其戶籍信息并回應:當時辦業(yè)務的民警過于謹慎,,讓群眾受委屈了。
人民日報早前指出,讓數據多跑路,讓百姓少跑腿,信息化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了這樣的可能和便利。解決證明過多過濫問題,當務之急需要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通過一定的規(guī)則和權限設置,讓公民基本情況實現共享。這樣,老百姓就不會再為各種證明四處跑腿,更不會出現“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的尷尬。
除了證明女孩是女孩,出去旅個游還得證明“你媽是你媽”,找個工作要開品行良好證明,賣個房子需要出具單身證明,殘幣兌換還得老人證明“錢是你孫女撕的”的撕錢證明……
辦房產證要求證明“結婚前未婚”
如何證明“我結婚前是未婚”,從字面理解結婚前是未婚,這不是廢話嗎,還用證明?再看事件來龍去脈,其實,恰好是因為辦事的張女士在購房之后辦證之前結婚了,要求提供購房之時的未婚證明,也是為了張女士的利益。
兌換殘幣要看孫女“撕錢”證明
57歲的張安在家負責帶孫女,2014年的一天中午,張安在廚房忙做飯時,孫女拿起客廳茶幾上的幾張百元大鈔疊著玩。待張安端著飯出來,桌上已是一堆“紅紙片”。張安戴著老花鏡一點一點地將錢拼起來,但還是缺了幾塊,于是去銀行兌換殘幣。
“想著能兌換多少就兌換多少,可銀行非得讓我去社區(qū)開個證明,證明這錢就是我孫女撕的。”張安說,他找到社區(qū),工作人員說這根本就沒法開,他們也沒親眼看見錢是不是孫女撕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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